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拳击比赛总决赛落幕 宁波代表队收获3金5银10铜

7月31日下午,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拳击比赛总决赛在金华市体育馆落幕。经过5天的精彩角逐,宁波代表队收获3金5银10铜,其中刘丰恺、刘金宇、王静分别获得男子乙组48公斤级、男子甲组51公斤级、女子甲组48公斤级的金牌。

在率先进行的男子乙组48公斤级决赛中,来自宁波奉化区的刘丰恺对阵绍兴代表队选手。比赛开始后,刘丰恺马上发起进攻,一次又一次利用步伐逼近对手,稳扎稳打,最终以3:1的成绩摘取了宁波队在拳击赛场上的首枚金牌。

在接下来的女子甲组48公斤级决赛中,来自宁波镇海区的王静对阵东道主选手,王静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技战术特点,凭借更胜一筹的实力,以5:0的成绩战胜对手,获得冠军。

在男子甲组51公斤级比赛中,同样来自镇海区的刘金宇因对手弃权,直接夺得冠军,为宁波代表团斩获拳击第三金。( 林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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