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热闻】我市出台十四条措施推动消费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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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敏 通讯员王玉茹李培)推出新一轮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支持大型商场、电商平台等企业以打折、补贴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分批次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日前,市商务局印发《邢台市促消费十四条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回稳复苏。

《措施》重点聚焦汽车消费、家电家居类消费,充分利用奖励资金和促销活动,推出了新一轮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落实国家对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等政策,支持大型商场、电商平台等企业以打折、补贴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和电子消费产品促销等活动,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措施》提出着力打造品牌消费,开展老字号宣传推广活动,提升邢台消费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培育具有邢台市特色的家政骨干企业。在提振餐饮消费方面,开展“冀菜”品牌推广活动,指导行业协会组织餐饮企业开展消费满减、折扣优惠、入会优惠等餐饮促消费活动,引导餐饮行业开展网上经营,促进转型升级。

围绕完善城市消费平台,《措施》明确,鼓励6-8家品牌连锁企业在社区及其附近开设具有生活用品、快餐、快递收发等为一体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今年,提升改造3家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菜市场(农贸市场)。同时,鼓励和支持大型商场超市开展惠民促销活动,分批次向消费者发放“邢台市惠民乐享购物电子消费券”。

《措施》还包括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培育电商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产业展会,促进文旅消费,推动体育消费,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强财政税务支持,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消费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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