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压实药店哨点监测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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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防止疫情传播扩散,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药店哨点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并立即组织对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入口管理、做好通风消毒及药店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全面启动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机制,并第一时间将信息通过“沃填报”系统报送所在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对于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及时登记并向社区防疫部门报告。同时,要求各县(分)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暂停销售等风险控制措施,对监督检查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并定期将疫情风险地区信息推送至辖区企业群。

11月24-25日,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连续对尖山区药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督导检查药店20家次,发现风险隐患6条。检查中发现,个别药店存在“沃填报”登记记录不详细(购药人地址未具体到门牌号),“五类”药品分区标识不清,健康码扫码标识张贴错误等,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下一步,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将会继续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监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对病例活动轨迹周边的药店加大针对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压实药店哨点监测主体责任,确保药店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刘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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