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华坑村保护发展规划公示,核心保护范围新建建筑限高6米

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华坑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规划将华坑村历史遗存分布最丰富,最能体现古村传统特色和氛围的2.55公顷区域划为核心保护区,该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6米以下 。

华坑村建筑高度控制图

帽峰山山脚的岭南特色古村

华坑村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的东南部,帽峰山山脚,是具有岭南特色的古村落。该村地处省道115两侧,东临沙田村,西与陈洞村接壤,南接太和镇头陂村。本次规划的研究范围为华坑村行政村范围,面积约3.8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古村范围,东至冯氏宗祠东侧,西至了塘路,南至九太路,北至华坑山南麓,面积约4公顷。

本规划的保护对象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 “山-村-塘 田-山”的空间格局及“街巷”传统梳式布局,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3处,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6处,历史街巷5条,古树、巷门、风水塘、古井等历史环境要素。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丧葬(请南磨六音)。拜祭(正月帽峰菩萨到村巡游) .

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2.55公顷。主要为华坑村历史遗存分布最丰富,也最能体现古村传统特色和氛围的区域。主要包括宗祠、传统民居、传统街巷、门楼、风水塘和部分山体等。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2.23公顷。为保护、协调华坑村历史风貌的延续完好以及维持古村落整体上的视觉关联性,规划在核心保护范围以外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主要为核心保护范围外应严格控制建(构)筑物的性质、体量、高度、色彩及形式的区域。

环境协调区:面积为2.19公顷。为保护华坑村“山村-塘田-山”的空间格局,将建控地带外以北部华坑山山脊线为边界划为环境协调区,

华坑村保护对象分布图

核心保护范围内以居住为主

保护措施包括——

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传统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严格保护风水塘、古井巷门等历史环境要素。重点保护传统街巷,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和比例关系,保持或尽量恢复石板铺砌。对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一般建(构)筑物宜保留。对于与传统风貌有冲突的建筑物,应根据其风貌质量以及可改善的程度采取逐步的修整、拆除和更新等措施,使传统街巷景观得到延续。重点对临街、主要传统巷道两侧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整治。

此外,规划还提出,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的,不得改变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应该在其体量、形式、高度、风格、材料、色彩、装饰等传统村落的风貌特色相协调,宜采用传统岭南建筑的形式,并且在规划、文物、建设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审批同意下才能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高度控制6米以下,但该范围内北侧山体等非建设区域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及用地管理规定执行。

根据规划,核心保护范围内大部分建筑功能以居住为主,建议该区内建筑功能可适度进行使用功能置换,作为旅游、博物馆、展览馆及公共配套等设施,促进建筑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设置户外广告牌匾等外部设施的,应保持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新建有环境污染的设施,对已存在的有环境污染的设施和企业等应当限期搬迁或者治理。

如需对地块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或保养维护,需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编制方案后按程序报批。在该地块内进行占地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在土地储备出让或建设前需报文物部门]组织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

保护“山-村-塘 田山”的空间格局

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的,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并且在规划、文物、建设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审批同意下才能进行。

环境协调区内,则要严格保护“山-村-塘 田山”的空间格局。该范围内山体等非建设区域应符合相关规定,对任何破坏村落整体风貌、历史环境或产生污染的建设行为,应逐步进行整治改善,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应予以搬迁或拆除。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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