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一审获判

本文转自:潼关检察

2021年12月7日由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良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一审获判。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良拘役一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