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公租房:2023年度公租房续租资格公示及相关事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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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公租房续租资格公示及相关事宜的通告

时间:2023-03-10 16:51

来源: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2023年度公租房续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租条件

承租个人(家庭)仍有住房保障需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续租:

1.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2.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3.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二、续租资格核查情况

经审核,1867户承租个人(家庭)符合续租资格(详见附件1)。52户承租个人(家庭)不符合续租资格(详见附件2)。

三、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公示(http://www.szft.gov.cn/bmxx/qjsj/)。

四、续租程序

(一)承租个人(家庭)

承租个人(家庭)的续约方式为网上续租。

网上续租: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需要续租的,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个人租赁合同续约”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个人租赁合同续约”按要求确认住房、承租人、同住人、续约等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复印件,在线签署住房租赁合同(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网上续租时间:2023年3月17日9:00-2023年4月16日18:00。如未在2023年4月16日18:00前完成网上续租的,视为放弃续租,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回住房。

注:承租人婚姻、家庭人口发生改变的,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个人承租信息变更”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个人承租信息变更”,结合自身家庭情况变更家庭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变更(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信息变更后符合续签条件的,按规定完成续签;如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续签条件的,将取消续签资格。

(二)承租个人(家庭)无续租意愿、未能在规定时间续签合同以及不再符合续租资格的承租人,应于续签时间结束前缴清租金并办理退租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

五、异议处理

如发现本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不符合续约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次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通知一并续租。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0755-82545394,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承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业务咨询电话:0755-838185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福田区2023年度公租房续租合格名单

2.福田区2023年度公租房续租不合格名单

3.个人承租信息变更及个人续签(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ww.szft.gov.cn/bmxx/qjsj/tzgg/content/post_10475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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