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热议:深圳将出让2宗工业用地!分别位于光明凤凰城、深汕合作区

3月15日,深圳将出让两宗普通工业用地,分别位于光明凤凰城、深汕合作区鹅埠镇。

光明凤凰城工业地靠近光明城站,附近有麒麟山公园,将建光明生命健康产业专业化园区项目;深汕合作区鹅埠镇工业地在创文路与新风路交叉口北侧。

1、光明凤凰城光明城站旁,将出让一宗工业用地


(资料图)

宗地号A502-0166,土地位置光明区凤凰街道,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公园绿地、水域,土地面积80201.72平方米(其中:普通工业用地64664平方米、公园绿地13095.45平方米、水域2442.27平方米),建筑面积19967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2300万元,竞买(投标)保证金446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20年。

本宗地项目建成后,厂房、仓库、宿舍、食堂产权归竞得人,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限整体转让,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绿地、水域产权归政府,绿地及水域范围内的绿化由竞得人建设实施,建设方案需取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水务局书面同意意见,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公共充电站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

该地靠近光明城站,附近有麒麟山公园,靠近龙大高速和外环高速交接附近。

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显示,该项目将建光明生命健康产业专业化园区项目。

2、深汕合作区鹅埠镇,将出让一宗普通工业地

宗地号E2023-0001,土地位置鹅埠镇,创文路与新风路交叉口北侧,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土地面积50520平方米,建筑面积15156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4350万元,竞买(投标)保证金87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次出让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不得出租,确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且应当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其承租主体应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和产业项目,产业类型须符合合作区产业发展规划,同时引进的承租主体需取得合作区产业主管部门同意。

该地位于鹅埠镇,创文路与新风路交叉口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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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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