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动态:11.8万平附属医院,南方科技大学地块规划变更!深圳多地块调整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多个规划调整消息!


(资料图片)

南山南方科技大学(宗地号T403-0272)规划变更,由“教育科研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水域”。分项建筑面积中调整后,有医学院137766平方米,附属医院118458平方米。

南山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变更,用地性质由“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龙岗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6-01地块规划调整,一块现状保留的一类工业用地将拆分成两块,其中一块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用于规划,另一块保持原性质。

坪山竹坑地区法定图则08-04地块局部调整,调整后,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5439平,容积率4.5,配有一6班幼儿园。

南方科技大学宗地变更,将有11.8万平附属医院

8月1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变更T403-0272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南方科技大学(宗地号T403-0272)位于南山大学城片区,学苑大道以北、二线公路以南、南科一路以东,用地面积为1231258.88平方米。

一、变更内容

(一)用地性质:由“教育科研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水域”。

(二)建筑容积率:由≤0.69调整为≤0.96。

(三)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569087平方米调整为789271.96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

由“一期:252949平方米,其中:公共教学用房8000平方米,实验用房95411平方米(科学实验室56000平方米、基础实验室8000平方米、科研监测中心1000平方米、科研实验楼30411平方米),图书馆10000平方米(信息中心7500平方米、阅览室、图书室2500平方米),室内体育设施用房16131平方米(体育馆9091平方米、游泳馆4000平方米、风雨操场3040平方米),校系行政及教师办公用房11200平方米(校办公楼5250平方米、素质教育中心2500平方米、检测中心(包含局部改造)3450平方米),会堂12751平方米,食堂8000平方米,学生宿舍24750平方米,教师公寓35000平方米,专家生活用房12000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12000平方米,综合训练馆4000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3706平方米。

二期:317952平方米,其中:地上316138平方米:教学科研用房190776平方米(理学院52420平方米,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20900平方米,公共教学楼13602平方米,工学院93588平方米,人文学院5162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4804平方米,实验室(大草坪)300平方米),南科大中心17653平方米,宿舍107709平方米(包括本科宿舍、博士生宿舍);地下:地下实验室1814平方米”

调整为

“已建成建筑面积516250.9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73021平方米,其中:体育馆9091平方米,综合训练馆4000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3706平方米,医学院137766平方米(其中教育设施及辅助用房101490平方米、宿舍36276平方米),附属医院118458平方米(其中医疗卫生设施用房98910平方米、教学科研用房17820平方米、配套辅助设施用房1728平方米)”。

(四)建筑覆盖率:由≤30%调整为≤35%。

(五)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

1.建筑退红线:由“西侧退线≥15米,南侧退线须满足河道防洪安全距离要求,其余各项按规划核定”调整为“已建建筑退线按现状,新建建筑各侧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同时需满足长西引水渠、长岭皮水库管理保护要求及大沙河防洪安全距离要求”。

2.总体布局:删除原许可证“应按已批准的《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建设详细蓝图》执行。用地内的景观水体应合理控制水面面积,结合水处理技术赋予水质净化处理的生态功能”。

(六)机动车泊位数:由2671辆调整为3721辆。

(七)人行出入口:删除原许可证“用地南侧市政路设主入口,西侧市政路设次入口”。

(八)室外地坪标高:由“应按已批准的《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建设详细蓝图》执行”调整为“结合周边市政路和场地标高确定”。

(九)备注:删除原许可证的备注内容“本规划许可证设计要点对象为南方科技大学一期工程(包含一期续建工程)及二期工程,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NS-2016-0006号)收回作废,后期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待后期建设明确时核发”,新增许可证备注内容如下:

“1.已建成建筑面积依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土建验NS-2017-0057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20-0028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20-0039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21-0001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21-0002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21-0042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22-0009号)。

2.附属医院建设规模不少于800床。

3.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等技术要求做好影响本场地内建(构)筑物安全的本宗地内外边坡的监测预防和工程治理等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确保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已建成及在建建(构)筑物及人员安全。

4.医学院和附属医院所在地块进入轨道27号线深圳北站段比选方案规划控制区3889.66平方米,进入轨道27号线、27号线深圳北站段比选方案规划控制预警区30554.65平方米,上述3889.66平方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侵入。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

5.项目建设应符合东江水源隧道保护控制要求,相关规划、建设行为应按照《深圳市蓝线优化调整方案》文本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进行管控。

6.新建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林地,建议尽量避开林地范围,尽量避免采伐林木,确需占用的,需在开工建设前办理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手续。

7.新增建筑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符合《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的要求。

8.新建项目建筑高度应充分考虑与周边项目的关系,避免对周边项目造成视线遮挡。

9.新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10.新建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11.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12.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NS-2017-0040号)变更而来,原证收回作废”。

(十)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规划要点调整

今日(8月1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变更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公示的通告》。

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丽康路与松白路交汇处西北角。

拟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内容:

(一)将用地性质由“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二)将规定容积率由“≤2.21”调整为“≤2.22”。

(三)将建筑分项指标由“地上科研设施及配套用房326500平方米、架空层及连廊13500平方米、鹏城云脑Ⅱ拓展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用房6080平方米、地下机房20000平方米”调整为“科研设施及配套用房366080平方米”。

(四)增加建筑退红线要求“东、南、西、北侧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

(五)删除备注中:

1、用地范围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5202000013号)为准。

2、建筑规模和各分项功能以发改部门最终批复意见为准,以上各分项指标可根据建筑设计适当调剂。

3、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

5、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要求;

6、该用地涉及丽水河河道管理范围线,涉及该在建河道工程,应进一步征求水务部门意见,按要求开展防洪评价工作,并报水务部门办理相关涉河审批手续。

7、该用地涉及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应严格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征求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的要求,履行相应环保手续。

9、该地块位于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经评估认定场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备注中增加:

1.项目用地范围内有1960.79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应按程序单独报建。在满足市政道路净空高度及覆土厚度的情况下,市政道路上方、下方可设置连廊及通道连接两个地块。

2.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征求深圳市铁岗-石岩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意见的复函》的要求落实有关工作。

3.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等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林木砍伐或迁移、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手续。

4.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执行,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5.建设单位应按《评估报告》结论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落实人工边坡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及基坑支护的防灾减灾工作,防灾减灾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灾害隐患未消除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住建部门应做好防灾减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六)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鹏城实验室永久总部基地--石壁龙园区:

据鹏城实验室官网消息,鹏城实验室永久总部基地--石壁龙园区,选址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重点片区,总规划用地2039亩,建筑面积150万㎡。其中园区一期建设工程已启动实施,建设规模约43.2万㎡,建设内容包括科研楼、学术交流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公寓等科研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

龙岗下李朗-良安田地块调整,调整出一块规划普通工业用地

8月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发布《关于[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6-0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促进产业升级,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明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规定》相关要求,调整G05602-110号宗地的地块容积率。申请用地对应[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6-01部分地块。

基本情况:拟调整地块面积25871.1平方米,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北侧为现状良白路,西侧为丹平快速路。

法定图则情况:G05602-110号宗地位于[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6-01地块,16-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43958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

规划调整情况:

结合片区法定图则修编情况,将宗地范围内涉及法定图则局部修编草案规划的丹平快速路部分进行用地移交,同时将宗地范围内涉及法定图则规划的河川路部分进行用地移交,并将[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6-01地块拆分为16-01-01和16-01-02地块,16-01-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3354.5平方米,容积率由1.5提高至3.86,配套设施为小型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16-0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备注为“现状保留”。

坪山竹坑地块调整,调整后为二类居住用地,配套有一6班幼儿园

8月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坪山区[竹坑地区]法定图则08-04地块局部调整的通告》。

调整后,08-04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5439平,容积率4.5。

配套设施项目:6 班幼儿园(占地面积 2000 ㎡,建筑面积 2200 ㎡)、社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 1000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1500 ㎡)、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50 ㎡)、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 500 ㎡)、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 500 ㎡)、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 50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 ㎡)、小型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 150 ㎡)、再生资源回收站(建筑面积 100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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