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出台意见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

《意见》要求,到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意见》分别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意见》强调,要推进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规范,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具有重复性和共同执行的服务和管理内容,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窗口工作机制,根据群众需求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打造全流程服务。

为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意见》提出,各地要积极争取把平台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为平台建设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据介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意见》的出台,对于整合司法行政业务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见习记者 闫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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