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 2022年底前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

中国甘肃网4月26日讯(本网记者张玉芳)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2022年底前,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覆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应用领域。

《通知》要求,省大数据中心要依托全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提供电子证照发证和用证等服务;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使用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提供服务,同步推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与全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将电子证照数据汇聚至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全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由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汇聚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对于实体证照数据要素缺失、颁发机构调整等特殊情况,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电子证照制发相关办法处理。省大数据中心要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建立健全电子证照数据质量问题异议、投诉处理机制和快速校核更新工作流程。

《通知》也聚焦电子证照创新应用,要求省大数据中心要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将电子证照应用与数字政府建设紧密结合,依托统一政务云部署电子证照系统,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智能化水平;要会同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等部门探索以电子社保卡等常用电子证照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城市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

《通知》指出,企业和群众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自助终端、政务大厅人工服务窗口等渠道,依申请领取和使用电子证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各级政务大厅不得将电子证照作为事项资料的唯一凭证,保留使用实体证照办理事项的途径,并做好服务引导、协助办理等工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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