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4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4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4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共10件,情况属实9件,不属实1件。目前6件办结完成,4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37:“1。黄河风情线儿童公园,开春至今,树木不浇水全部枯死,为了方便环卫工人打扫卫生,树木修剪过度,没有树叶。4月4日左右,举报人向当地政府反映,相关部门只浇水半小时,之后再未浇水;2。皋兰县水阜镇大沙沟村,村民非法采砂;3。皋兰山造林站东侧有一处水坑被填埋,无法给树木浇水,后期又通过大功率泵抽地下水给树木浇水,抽出的水影响生态环境;4。白塔山修建洞子,破坏自然平衡;5。皋兰山三台阁全部都是农家乐,影响自然生态环境。”

此问题经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委员会、皋兰县人民政府、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兰州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①2022年4月15日,经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委员会调查核实,兰州市民公园(原用名“兰州市滨河儿童公园”,2018年6月更名为兰州市民公园)总面积6.1公顷,绿化面积44042平方米,严格按照《甘肃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中公园绿地一级标准,规范开展浇灌和修剪工作。今年春季3月7日浇灌以来,日均浇水时长3小时以上,每周浇灌5天以上,全园绿地全覆盖浇灌5次以上,截止目前共浇灌33天,累计浇灌用水10530立方米,绿地总体浇灌充足,符合《甘肃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3月份为植物萌发期,未进行修剪。3月份以前为正常冬季修剪,累计修剪各类乔灌木1435株,主要针对树木复壮和病虫枝、枯死枝、下垂枝、风折枝、打架枝进行整形养护修剪,修剪高度均未超过原植物高度的1/3,符合《甘肃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目前各类树木树形自然,枝叶按季节正常萌发,植物长势良好,未出现树木缺水枯死和修剪过度造成树木没有树叶的情况。2021年底,兰州市民公园因管理规范,园林绿化成果显著,被兰州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市林业局评定为兰州市三星级公园。下一步,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将持续加强兰州市民公园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甘肃省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中公园绿地一级标准,规范开展精细化、常态化养护,保持公园优质生态景观效果。

②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水阜镇现辖7个行政村,分别为彬草村、涝池村,砂岗村、水阜村、长川村、燕儿坪村及老鹳村,并无“皋兰县水阜镇大沙沟村”。经进一步排查,水阜镇内现有建筑用砂采矿企业2家,分别为甘肃嘉德实业有限公司和甘肃磊鑫工贸有限公司,2家公司均具备相关采矿资质,不存在村民非法采砂情况。甘肃嘉德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0日,采矿区位于水阜镇水阜村四湾子沟地域范围内。甘肃磊鑫工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8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9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8日,采矿区位于水阜镇水阜村大砂沟地域范围内。

③2022年4月15日,经市两山绿化指挥部对皋兰山造林站进行实地核查。皋兰山造林站为城关区林业局下属单位,现有造林面积950亩,反映的东侧水坑为原和平路3号大水坑,现为绿色市场皋兰山造林站上水一泵房所在地,绿化灌溉用水一直使用此处地下水,后因灌溉量增大,于1997年在此处打7眼机井,用于彻底解决用水量不足问题,在使用过程中,有5眼机井陆续报废。自2011年使用至今的两眼机井经城关区水务局定位、备案批准后办理《取水许可证》,未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④经兰州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核查,白塔山综合提升改造项目隧道工程于2020年1月19日取得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研批复,初步设计于2020年6月24日取得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已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3月31日取得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该项目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且以“隧道+工程措施恢复景观”的方式有效解决了区域交通瓶颈问题,烧盐沟口脏乱差的现象也得到了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了周边环境。该项目由兰州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兰州交发建公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管理,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兰州交发建公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落实“七个百分百”措施。

⑤经城关区人民政府伏龙坪街道核查,自2003年起头营村村民响应政府号召,为了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头营村整村退耕还林,依托兰山公园,在自家宅基地内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休闲产业。2016年成立了头营村农家乐协会,目前有农家乐121户,采用“村民经营、协会管理、部门指导、政府监督”管理模式。所有经营户厨房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等设备并正常使用;餐厨垃圾由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上门收集,统一定点规范处理;生活垃圾由城关区环卫局每天定点上门收集,统一定点处理;生活污水全部统一收集到污水处理站,由第三方甘肃好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处理。同时,农家乐协会加强对经营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做好经营户的各项服务工作。街道定期组织辖区派出所、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和头营村村委会对农家乐经营户进行联合检查,要求经营户合法、规范、有序、诚信地经营好农家乐。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8:“1。皋兰保利领秀山二期,施工噪声扰民;2。施工工地未洒水降尘,导致扬尘严重。”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①皋兰保利领秀山二期(百合花语)已于2018年10月交付入住,共4栋高层住宅及28间商铺,现有住户300余户。因34号楼底商铺、36号楼底商铺及39号楼独立商铺南段发生结构性破损,目前,施工单位正在进行拆除作业,施工机械作业过程中产生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4月15日,经工作人员现场督促,要求施工方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分时段施工,严禁在夜间及中午时段施工,有效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②因34号楼底商铺、36号楼底商铺及39号楼独立商铺南段发生结构性破损,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管理不到位、加之临近生活区洒水不便,导致产生扬尘,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4月15日,经工作人员现场督促,要求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湿法作业,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41:“榆中县毅德城不锈钢市场内,打磨机声音噪声扰民,油漆气味难闻。”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2022年4月15日,经榆中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和平镇政府现场核查。毅德商贸城不锈钢区有仓库500间,登记仓库租赁人90人,目前开业70户,经营者证照齐全,主要从事不锈钢门窗、标牌等不锈钢制品加工销售。不锈钢区附近无居民小区和村庄,现场有经营者在库房门口的露天场地使用手持角磨机、抛光机等设备作业产生噪声。因不锈钢商户生产作业时产生噪声污染,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对毅德城物业(赣州市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榆责改字〔2022〕4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七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上报整改报告。榆中县市场监管局要求需打磨抛光的经营户作业时将设备移至库房内,从而降低噪声影响。70家经营户中有5家涉及喷漆工序,其中1家已于2022年3月搬离,另外4家中兰州腾达壹品标识设计有限公司正准备搬迁,甘肃鼎峰标识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未喷漆,甘肃盛景广告标识有限公司和甘肃嘉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开门营业。毅德城物业公司向不锈钢区涉及喷漆的5家经营户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设置独立的喷漆车间和气体净化装置。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将继续督促商户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改善喷漆环境,防止问题反弹。

受理编号42:“西固区寺儿沟南山路南侧排洪沟两侧,环境脏乱差,无人管理。”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西固区水务局、临洮街街道现场核查,寺儿沟南山路南侧排洪沟东侧垃圾属T018#项目建筑垃圾,西侧垃圾属附近住户生活垃圾。西固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辖区街道工作人员30名,出动4辆环保渣土车进行垃圾清运工作,共清理建筑垃圾500余方、生活垃圾5方,目前沟道两侧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随后工作人员又对附近居民进行了随机入户走访,填写调查表14份,被访者均对垃圾清理情况表示满意。下一步,西固区人民政府将进行常态化管理,对该区域进行围挡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43:“城关区天水北路高速公路口枫叶国际小区商业楼金果海港酒店AB塔中间安装三个大烟囱,直径2米,噪声扰民,排放白气,建议更换烟囱位置。”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城关区住建局现场核查,“金果海港酒店AB塔中间安装三个大烟囱”系兰州沃庭润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装于枫叶国际写字楼A、B塔之间六楼平台的空调冷却塔降噪设备,降噪设备外观类似烟囱。该冷却塔于2018年与枫叶国际写字楼同时建成,并同时建设了降噪设备。冷却塔使用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8月30日,运行时段为8:00-21:00,其余时间不开启。

2019年8月14日城关区环境监测站对兰州沃庭润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冷却塔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因目前该冷却塔处于停用状态,无法进行噪声监测。兰州沃庭润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6月1日启动冷却塔,届时再次对此处进行噪声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将依据噪声监测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理。

冷却塔是电力运行,塔内不添加任何化学试剂,冷却过程中如塔内外温差较大时产生白色水蒸气,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城关区住建局将继续督促兰州沃庭润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尽快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待设备运行正常后依据噪声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受理编号45:城关区金昌南路颜家沟中行家属院对面酒吧(名称不详)客人在垃圾桶和门口随地小便,联系王家庄社区,社区不予沟通解决。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皋兰路街道现场核查,该处属于公共区域垃圾收集点,对面为忘忧酒吧,确有酒吧顾客醉酒后在垃圾收集点处随地小便的现象。为此社区工作人员也多次与环卫部门沟通,及时对该垃圾收集点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清洁整治。针对此问题,今后皋兰路街道将继续加强监管督促,要求忘忧酒吧负责人引导好店内顾客,并协调环卫部门加大垃圾桶的日常清运频次。同时在该垃圾收集点设置提示牌、悬挂醒目标语进行教育引导。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46:“城关区段家滩路飞天家园C区居民反映,近几年兰州市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导致兰州市现在没有麻雀。”

此问题经兰州市林业局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为了更加科学有效保护野生动物,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2017年市林业局委托兰州大学开展了为期五年的兰州市陆生野生脊椎动物本底资源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市目前共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4纲28目83科427种,其中两栖纲1目3科5种,爬行纲2目6科14种,鸟纲19目56科331种(主要有森林鸟类群落、湿地鸟类群落、高寒草甸鸟类群落、干旱草原鸟类群落、荒漠草原鸟类群落和村庄农田鸟类群落),哺乳纲6目18科77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82种(哺乳类17种,鸟类65种),其中国家I级保护动物17种(哺乳类6种,鸟类11种),国家II级保护动物65种(哺乳类11种,鸟类54种)。列入中国红色名录CR(极危)级别5种,EN(濒危)级别7种,VU(易危)级别13种,NT(近危)级别16种,其余种类为LC(无危)或未定级。根据调查研究结果显示的331种鸟类名录中,麻雀在兰州市市域范围内全域分布,种群稳定,存在一定区域性分布不均现象和季节性区域迁徙习性。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47:“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财经大学家属院8号楼和9号楼中间,有一水泵24小时运行,噪声扰民,低频噪声超过20-30分贝,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住建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核查,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财经大学家属院属于兰州财经大学后勤处管理,8号楼和9号楼中间并未设水泵泵房,仅存在消防控制室及配电室。该家属院水泵房设在9号楼对面约25米处地下负一层,有2台循环清水泵,采用一用一备循环模式工作。2021年9月已有居民向社区反映过此问题,兰州财经大学也于2021年10月更换了消音低频静音泵,但更换时未加装减震垫,导致设备仍有震动。

该问题正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财经大学后勤处将增设水泵机组隔震、减震设备,减少震动,并加强日常巡检,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院内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受理编号48号:“夏官营现有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两所高校,也是榆中生态创新城建设的主战场,但夏官营镇经三路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一直令人头疼,始终无人理睬和解决。虽然兰州威立雅自来水公司达到饮用标准的自来水通到了夏官营,榆中县水电局的引洮生活用水也送到了夏官营,但是当地政府和物业管理部门,为了牟取利益,放着符合标准送到门口的合格水不用,却指使金盛物业公司私自抽取当地用于农业生产灌溉使用的地下水,不加任何处理,直接向商户和居民供应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自来水,而且水价按照每方3.6元高于城市自来水的标准收取;该地下水水质中盐碱含量极大,有时还有泥沙,不宜作为生活用水直接使用,且水中的盐碱和泥沙直接进入供水管网,对管道的腐蚀严重,泥沙严重於积,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管网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榆中县住建局核查,2014年之前夏官营高校周边商户饮用水为夏官营村井水,但因水量不足,不能正常供应商户所需。威立雅自来水接入夏官营镇后,金盛物业公司接通威立雅公司自来水主要供应两所高校周边商户,因压差及供水成本原因,威立雅公司分时段向两所高校蓄水池供水,蓄水池满后管道内停止供水,导致商户不能全天正常供水,后金盛物业公司为保证商户能全天正常用水,该物业公司接通地下水水井向商户供水,且以每方3.6元的标准收取自来水费用。榆中县城镇居民自来水水价为3.7元/立方米、非居民为6.8元/立方米,该物业公司水价按照每方3.6元收取,不存在高于城市自来水水价标准收费的问题。

经榆中县水务局调查,金盛物业公司取用地下水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属于非法取水,县水务局已对抽取地下水当事人王*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榆水罚责改〔2022〕05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取水行为。

经榆中县卫健局调查,由于供水单位金盛物业公司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擅自向居民提供饮用水,违反了《兰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榆中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给予供水单位金盛物业公司警告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私自供水行为。县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所现场监督县疾病控制预防中心现场抽取出厂水和末梢水水样两份,正进行检验检测。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榆中县水务局将针对金盛物业公司非法取用地下水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关停机井,并依法追缴水资源费,对抽取的地下水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并积极督促该物业公司尽快接通城市公共管网自来水,以保障商户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用水。榆中县水务局、住建局、卫健局、夏官营镇人民政府将全程跟踪,对金盛物业公司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受理编号49:“近期,兰州市建宁东路安宁区医院每天不到05:00就开始土建施工,施工最晚至22:00,产生的噪声扰民,且工地未覆盖,刮风时尘土飞扬。”

此问题经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2022年4月15日,经兰州市安宁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核查,安宁区人民医院翻建工程一期医疗综合楼项目由甘肃远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目前处于场地地面硬化施工阶段,存在噪声扰民及因部分地面未硬化、未覆盖、洒水不及时导致的扬尘问题。根据《兰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兰城安责改字〔2022〕第4号),要求其进一步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时段(06:00-22:00)施工,并积极采取各项降噪措施。施工方现场承诺将合理安排工期,避免使用高噪声机械,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坚决杜绝提前、超时施工导致噪音扰民问题出现。同时依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执法人员下达《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兰城安责改字〔2022〕第005号),要求其严格按照“七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将裸露地面用防尘网覆盖、定期进行洒水、规范进出车辆冲洗,防止施工扬尘产生。

2022年4月15日安宁区人民医院翻建工程一期医疗综合楼项目已对存在问题作出整改,对现场进行全面覆盖作业,增加洒水频次。下一步,兰州市安宁区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规定时段作业,全面落实“七个百分百”抑尘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扰民、二次扬尘扰民问题不再出现。

该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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