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32元 同比名义增长5.4%

4月1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介绍,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45元,同比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32元,同比名义增长5.4%,实际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78元,同比名义增长7.0%,实际增长6.3%。从收入来源看,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名义增长6.6%、5.4%、6.1%、6.3%。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2.39,比上年同期缩小0.04。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8504元,同比名义增长6.1%。( 陶凤 吕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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