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6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6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2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2000年9月23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5年9月23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