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景泰县公布3月12日9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

景泰县关于9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公告

3月12日0-24时,景泰县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例,现将以上人员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78(胡某某):现住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

2月25日,在嘉峪关市镜铁区家中无外出。

2月26日,9:00左右与丈夫自驾车从嘉峪关市镜铁区家出发,16:00左右到景泰县永盛煤业有限公司。

2月27日—3月9日,每天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期间3月8日1:00、3月9日20:00分别乘车到上沙沃镇白墩子村委会核酸采样,后返回公司,再无其他外出。

3月10日-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79(蒋某某):现住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

2月16日—3月3日,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无外出。

3月4日,21:20到草窝滩镇兰岗德昌超市取快递,随后到长城粮库段家楼饭馆,22:00到母亲家(草窝滩镇黑咀子),后返回永盛煤业有限公司,其他再无外出。

3月5日,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无外出。

3月6日,8:00与同事赵某某步行至赵某某父亲家上沙沃镇白墩子村,10:00乘坐赵某某车到白墩子加气站,11:00左右返回赵某某父亲家上沙沃镇白墩子村,15:00与赵某某同骑电动车到上沙沃镇三岔路口东边第一个菜铺子买菜,随后返回赵某某父亲家,再无外出。

3月7日,8:00返回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19:00到宿舍无外出。

3月8日,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期间2:00乘坐武某车去上沙沃镇白墩子村村委会核酸采样,约2小时后返回。

3月9日,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期间23:00乘车去上沙沃镇白墩子村村委会核酸采样,约2小时后返回。

3月10日,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无外出。

3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80(刘某某):现住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

2月24日-3月5日,在自家地干农活无外出。

3月6日,上午在家无外出,15:30左右到同村魏某某家,21:00步行返回后再无外出。

3月7日,7:30步行到魏某某家,10:00步行返回后再无外出。

3月8日-10日,居家隔离。

3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81(王某某):现暂住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

2月25日,11:00左右自驾车去漫水滩乡双树村母亲家,无外出。

2月26日,2:00返回漫水滩乡北崖村家中,早上从家中再次前往漫水滩乡双树村母亲家,15:00返回漫水滩乡北崖村家中,再无外出。

2月27日,上午在家,16:00去上沙沃镇永盛煤业有限公司报到后回家,再无外出。

2月28日,7:40从家中出发,途经上沙沃镇乐美味餐厅吃早饭后,去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中午、晚上在永盛煤业食堂用餐,20:00下班后回宿舍无外出。

3月1日-3月5日,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无外出。期间3月5日20:00返回漫水滩乡北崖村家中。

3月6日,7:30到上沙沃镇德胜商行,后一直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20:00下班回宿舍休息。

3月7日,全天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20:00左右下班回宿舍,23:30左右去上沙沃镇白墩子村委会核酸采样,2小时后返回宿舍。

3月8日,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无外出。

3月9日,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期间20:30左右去上沙沃镇白墩子村委会核酸采样,2小时后返回宿舍。

3月10日,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期间15:10左右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门口核酸采样,后回宿舍。

3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82(梁某某):现住址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

2月26日-3月2日,每天白天在家无外出,20:00步行到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夜班。

3月3日,8:00下班,8:15步行返回家中,10:00步行去上沙沃镇白墩子村弟弟家,未返回。

3月4日,上午在弟弟家,12:00去县城,13:00到连宇汽修厂,15:50到雷丁电动车专卖店,16:00自驾车返回弟弟家,18:30返回家后再无外出。

3月5日,7:40步行到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中午食堂就餐,20:00下班就餐后步行返回家再无外出。

3月6日,7:40步行到永盛煤业有限公司食堂,13:00步行到张某某家,1小时后返回家中,17:00步行到永盛煤业有限公司食堂,21:00步行返回家再无外出。

3月7日-3月8日,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期间7日23:40到上沙沃镇白墩子村村委会核酸采样,1小时左右自驾车到弟弟家,1:30自驾车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3月9日—3月10日,居家隔离。

3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83(王某某):现住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

2月26日,白天在家休息,17:00-18:00到草窝滩镇黑咀子村6路公交车站,19:40到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下班后回家无外出。

2月27日,白天在家休息,15:00到草窝滩镇黑咀子村6路公交车站,后乘同村魏某某车到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

2月28日-3月2日,全天在家无外出。

3月3日,8:00到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中午食堂用餐,18:00下班后乘坐魏某某车返回家中,20:00左右到大桥村村委会广场,22:00左右乘坐高某某电动车返回家再无外出。

3月4日-3月6日,每天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20:00乘坐魏某某车返回,20:20到同村杨某家,23:00返回家再无外出。

3月7日,7:40到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晚上下班到宿舍就寝。

3月8日-3月9日,3月8日0:10乘坐永盛煤业有限公司车到白墩子村村委会核酸采样,2:30返回宿舍后就地隔离。

3月10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84(赵某某):现暂住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

2月25日,8:00从漫水滩北崖村自驾车到上沙沃镇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

2月26日,8:30下班步行到上沙沃镇白墩子村父亲家,无外出。

2月27日,8:00从白墩子村父亲家步行到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

2月28日,8:00下班步行至上沙沃镇白墩子村父亲家自驾车到漫水滩北崖村家中。

3月1日,8:00从漫水滩北崖村自驾车到上沙沃镇白墩子村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

3月2日,8:00下班步行到上沙沃镇白墩子村父亲家中,14:40自驾车到漫水滩北崖村家中。

3月3日,8:00从漫水滩北崖村家中自驾车到上沙沃镇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

3月4日,8:00下班到上沙沃镇白墩子村父亲家中,13:00自驾车到漫水滩北崖村家中。

3月5日,8:00从漫水滩北崖村家中自驾车到上沙沃镇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上班。

3月6日,8:00步行至上沙沃镇白墩子村父亲家中,10:00自驾车到上沙沃镇白墩子加气站,11:00返回父亲家中,15:00骑电动车到上沙沃镇三岔路口东边第一个菜铺子买菜,随后返回父亲家。

3月7日,8:00返回永盛煤业有限公司无外出。

3月8日—3月10日,在永盛煤业有限公司就地隔离。

3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85(魏某某):现住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

2月25—26日,在上沙沃镇大桥村家中,无外出。

2月27日,8:00与妻子自驾车到县城交警大队顺龙巷家中,11:30开半挂车到兴达修理铺,后返回大桥村。

2月28日,8:00左右一家人自驾车到县城交警大队顺龙巷家中,15:00驾驶半挂车到电商物流园小曹电器修理铺,约1小时后开半挂车返回上沙沃镇大桥村家中。

3月1日,上午无外出,13:00左右自驾车到白墩子废铁收购站约20分钟,后返回大桥村,15:00到大桥村舅舅家,后16:00返回大桥村家中,17:00驾驶半挂车到墩墩砂场,20:00到上沙沃白记餐厅,21:00返回墩墩砂场后开车去兰州。

3月2日,6:30到达兰州阿干镇中铁15局一号站门口,10:00左右离开,12:00左右在兰州北龙口服务区吃牛肉面,17:00左右返回到陈庄小孙修理铺,17:20驾车到墩墩砂场,当晚睡车上。

3月3日,6:30到达皋兰县黑石川后在车上休息,10:00左右到羊羔肉餐厅(店名不详)就餐,之后返回车中休息,17:30左右在同一餐厅就餐,后继续返回车中休息。

3月4日,3:30到阿甘镇中铁十五局二号站卸货,4:30左右离开,8:00到景泰,在车上一直休息,12:20左右到景泰小曹电器修理铺,15:00左右到三一服务站约十分钟,后返回大桥村家中。

3月5日,在上沙沃镇大桥村家中,未外出。

3月6日,上午在上沙沃镇大桥村家中,无外出。16:00与妻子去县城家中,后去喜泉镇兴泉村陶小东挂车修理厂,17:00左右到兴泉村王利远电焊铺,18:00回到县城家中,20:00与妻子去保禄超市购物约半小时后返回大桥村,21:00送妻子去大桥村村民家,后到村超市窗口取快递回家。

3月7日—3月10日,在上沙沃镇大桥村居家隔离。

3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86(王某某):现住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

2月25日-2月26日,在上沙沃镇大桥村家中打牌。

2月27日,14:30去魏某某家小商店,2分钟后返回家中。

2月28日,14:00-16:00,在村民杨某某家打牌。

3月1日,13:30去魏某某家小商店,2分钟后返回家。

3月2日-3月4日,在上沙沃镇大桥村家中无外出。

3月5日,上午到村民魏某某、王某某家串门,14:00去魏某某家小商店。

3月6日,在家干活无外出。

3月7日,8:00到村民魏某某家,10:00返回家后再无外出。

3月8日-3月9日,居家隔离。

3月10日—3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请以上时间段与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主动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景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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