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怀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国第21位

一季度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国第21位

较去年年度排名提升5位

怀化日报讯 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今年一季度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49个考核断面全部达到Ⅱ类以上水质类别,达标率100%,排名位居全国第21位,较2021年年度排名提升5位。

近年来,我市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涵养一江碧水到洞庭。2021年,首次跻身全国水质最好30座城市,“一江六水”呈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美丽景象。

为进一步巩固良好成效,我市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实施城乡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严格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重点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连续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

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一园一档”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了35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整治,制定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组织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和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建立河(湖)长制,河(湖)长对区域河(湖)水质负总责,分段管理,全流域监管,设立49个监测考核断面,实现地表水监测网络全覆盖。严格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和措施,从严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

(本报记者 黄莎 通讯员 刘利 罗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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