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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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0月17日召开的自治区重点区域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暨执法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区大力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以及地区压实治理责任,强化同防同治,深度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10月17日,自治区重点区域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暨执法工作推进会在乌鲁木齐召开。陈静摄

根据《“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今年我区认真解析“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因子、污染来源、污染治理水平、污染物排放量等实际因素,聚焦“乌—昌—石”区域重点时段,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行业,坚持“冬病夏治”,在推动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和农业散煤治理年度计划任务即将全面完成。“乌—昌—石”区域计划完成清洁取暖改造5.86万户,已完成5.83万户,完成率99.4%;计划完成农业生产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3087户,已完成3066户,完成率99.3%。

工业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任务完成率大部分超过90%。135家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计划实施治理项目833个,目前已完成项目770个,97家企业已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完成率达92.4%;淘汰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59台,完成率达93.7%。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35台,完成率96.3%。45家企业完成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完成率90.0%。

750千伏骨干网架建设有序推进,部分输变电工程已投运,部分正在抓紧实施中,预计今年年底前可以保障冬季区域企业下网电需求。

持续开展“创A晋B”工作,兵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硅冶炼、电石、氯碱(电石法聚氯乙烯)三个特色行业绩效分级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共同开展电解铝、硅冶炼、煤化工和钢铁等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正在推进9家企业创建A级绩效水平、11家企业创建B级绩效水平。

截止到10月15日,“乌—昌—石”区域优良天数增加25天,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区域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3%、2.3%;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1天,下降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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