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发布措施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12月30日获悉,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管委会联合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促进建筑业、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分别从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吸引和培养建筑业人才、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等方面促进建筑业、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并明确奖励条件及奖励金额。

在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对新设立或域外迁入片区的建筑业企业,按当年经济贡献给予相应奖励;对首次获得综合施工特级资质的片区企业,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根据企业年营业收入和单次承揽域外工程建设的合同额,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片区内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等国家级奖项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为吸引和培养建筑业人才,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建筑类职业技术学校、执业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对新设立的学校和培训机构,根据其经济贡献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奖励;对新设立或者迁入片区的建筑业企业的高管人员和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技术密集型企业相关人员,根据企业年度经济贡献,给予相应奖励。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对注册在片区企业在大连域内承接财政投资的项目,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险方式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方式;对承接片区(保税区)管委会投资的项目,允许采用“以函代保”方式缴纳上述保证金。支持建筑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对社会投资达到绿建二星级以上标准的项目,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贴;社会投资的建设项目全过程应用BIM技术的,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

为片区内注册建筑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将帮办、代办服务引入资质审批,组建专门队伍免费对企业申请资质进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主动解决企业在申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提供“7×24”小时无间断审批服务。(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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