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提取和贷款吗?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0年11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47332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157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53封。通过对各渠道公积金业务咨询的统计分析,本月热点问题排行如下。

热点问题 1组合贷款职工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吗?答:不可以。组合贷款职工在贷款期间内,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但经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同意,借款人可以变更组合贷款还款账户。

热点问题 2办理租房提取后需要继续汇缴12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答:不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对冲、划拨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办理的提取类型为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重大灾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除外。

热点问题 3职工家庭的个人征信出现哪些情形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答:职工家庭在个人征信系统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不予贷款:

1、存在呆账、核销、信用卡严重失信产生的止付等的;

2、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偿的;

4、为他人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

5、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的;

6、单笔贷款或贷记卡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的;

7、贷款和贷记卡合计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的;

对于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存在不予贷款情形的,则双方均不可申请贷款。

热点问题 4 职工在长沙市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答:职工在长沙市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3、提取申请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4、二手房《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原件的提供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自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有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非同时办理购房提取的,时间间隔应不超过30日,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热点问题 5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调整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答:在住房公积金年审期间,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向缴存管理部申报调整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1200元,最低不得低于每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审文件公布的月最低缴存额。经管理部审核后,按调整后的基数和月缴存额进行汇缴。

关键词: 公积金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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