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设“无烟机关”?

编者按 近年来,控烟工作力度加大,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也越来越少。然而半月谈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仍是吸烟重灾区,不少公职人员在办公岗位上饱受二手烟折磨。“禁烟和机关单位没关系”的说法有道理吗?部分机关单位何以成为禁烟盲区?如何建设“无烟机关”?请看以下读者的分析。

禁烟岂与机关单位无关?

■何勇海

在采访中,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不少人认为“禁烟是公共场所的事情”,和机关单位、办公室没啥关系。这种言论大错特错,说明一些负责制定或执行政策的人,都不了解相关政策。

早在2013年,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再次提出“实施控烟行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

可见,“无烟机关”是个公开的提法、明确的要求。相关部门为自我辩解的同时,有了解清楚政策吗?如果搞不清自己在禁烟中的位置和责任,又怎能起到带头作用,负责制定政策并具体执行呢?可见,“无烟机关”不分大小,要把各级党政机关都囊括进来;哪怕是县一级、乡镇一级机关单位,都应认识到责任所在,引领无烟环境构建。

建设“无烟机关”,不能只喊喊而已。无论是多大多小的机关单位,作为控烟、禁烟的“公家”,作为控烟、禁烟的“关键少数”,首先都要勇于向自己“开刀”,在建设“无烟机关”上下实功、下苦工,起到表率作用,才能促使各个地方形成控烟氛围。

打消公职人员侥幸心理

■张淳艺

过去,车站、网吧、电影院等公共场所,由于人流密集,一度成为控烟的难点和重点。如今,随着执法力度加大、公众素质提高,社会上的公共场所控烟形势大为好转,很少有人公然吞云吐雾。相比之下,机关事业单位开始成为吸烟“重灾区”。而且,越是基层问题越严重,尤其在县一级机关单位,办公室抽烟见怪不怪,原因何在?

首先要看到,一些机关单位缺乏禁烟意识。在记者采访中,一些单位办公室、楼道、餐厅等区域没有禁烟标识,室外也没有固定的吸烟点。不仅如此,吸烟还俨然成为机关单位的社交文化,一些公职人员借此打造“圈子文化”,通过吸烟与领导、同事打成一片,一些群众看到有机可趁,将送烟视为方便办事的“捷径”。

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也是一些机关单位有恃无恐的依据。近年来,各地纷纷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控烟法规,但在执法检查范围中,大都以经营性公共场所为主,很少到机关单位上门检查,更鲜闻开出罚单。不可否认,作为控烟的推动者和实施者,机关单位在或多或少存在着某种“特权”现象。

“己不正,焉能正人?”有关部门应完善考核体系,将控烟问题纳入单位和公职人员日常考核,对于违反规定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切实提高机关单位和公职人员的重视程度。同时,通过建立“吹哨人”制度,扭转监督失之于软的局面,打消一些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促使其自觉遵守控烟规定。

用法治扭转吸烟的歪风

■张海英

按道理说,机关单位应成为禁烟榜样,作出示范和表率。但部分机关单位却成为反面教材。这既影响机关单位形象,也不利于控烟事业发展。究其原因,是一些地方关于禁烟的立法与执法,在“领导吸烟”等方面没有真正“硬”起来。

众所周知,机关单位是公权力相对集中的单位,尤其是一些单位领导干部在室内办公场所吸烟,一般人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去劝阻。所以,实现有效禁烟,关键是约束领导吸烟,把“一把手”管住,自上而下扭转机关单位吸烟歪风。

进一步,建设“无烟机关”,首先在于立法。比如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当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在上述规定约束下,北京机关单位控烟效果总体较好,原因就在于,以立法方式明确了“一把手”为控烟第一责任人。而记者调查的省份,其相关法规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自然不适应如今的控烟形势,亟待加快控烟立法。

除了立法,执法也要“硬”。据悉,内蒙古自治区控烟工作由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二级单位内蒙古健康教育研究所负责。这种单位不仅没有执法权,而且权威性也不够,无法对某些机关单位形成震慑。只有在立法中明确有执法权的相关部门为控烟负责单位,有完善的执法措施,才有效果。

关键词: 无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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