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发布精神文明指数体系 用以检验、推进县级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

7月27日,《运城市县(市、区)精神文明指数体系》(以下简称“指数体系”)正式发布,并将在运城十三个县(市、区)推行,用以检验、推进县级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据悉,指数体系是以运城市十三个县级行政区为测评对象、以城市精神等十类指标为评价内容的“百分制”精神文明综合评价方案,是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一次创新性探索。

中共运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志峰表示,精神文明是一个社会精神文明发展的总体面貌,应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加以考察,对于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运城而言,县级以下的创建工作相对薄弱,而指数体系的确立将改善这一问题。

据了解,指数体系由中国伦理学会、运城市委宣传部、运城市文明办等单位共同完成,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对这一体系的时代价值、示范意义发表观点,并对其下一步的推行实施工作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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