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而不息深挖“蛀虫”,为民除害

“作为县林业局的领导,他本应是守护森林健康的卫士,却逐步堕落成一条蚕食树木的‘蛀虫’。2017年1月19日,宁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郑泽良犯受贿罪、贪污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5月6日)

秦·韩非《韩非子·喻老》写道:“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由此看出,古人对小虫致大害有着极为深刻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反腐败为切入点,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铁腕反腐,在“四风”中深挖各类“蛀虫”,为民除害,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从严治厉的关键点。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反腐倡廉建设纵深推进;从“三严三实”教育深入,到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实施;从“两学一做”到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做到了防治结合,进一步科学净化了政治生态,百姓称赞不绝。

但是,“蛀虫”的隐蔽性和变异性告诉我们,深挖“蛀虫”、塑造健康肌体是一场没有时间表的战斗,“蛀虫”与反“益虫”也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较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告诫全党,中国历史上因为统治集团严重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世界上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导致失去政权的例子不胜枚举。因此,深挖致腐“蛀虫”,为民除害,必须驰而不息,常态化。当前正值扶贫攻坚期,“十三五”发展的决胜期,各类民生资金、专项资金、程序审批重要环节、关键岗位,“蚁贪”“硕鼠”等“蛀虫”对其虎视眈眈,极易引发腐败。各个监督主体更要睁大“火眼睛金”,高举“紧箍咒”,透过保护色,挖出“蛀虫”,不给其喘息机会。对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着一贯的清醒认识,在深挖“蛀虫”问题上,必须立足当下与长远,始终着眼严与实,始终抓住深与细,避免“劣币驱除良币”的恶性循环发生。

实际上,中央要求全党充分认识到反腐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完全是有事实依据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蛀虫”非一日形成,祛除“蛀虫”更非一日之功。反腐虽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是滋生“蛀虫”的温床还没有完全铲除,“腐败”病症还不同程度存在复发的可能,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回潮,比如“蹲式窗口”、“一号难求”、“翘脚上桌接待群众”等;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易容”上阵,比如私房菜,微信红包,食堂隐蔽接待等。韩婴《韩诗外传》写道“官怠于有成,病加于小愈,祸生于懈惰”。因此,反腐需久久为功,深挖“蛀虫”,为民除害。

深挖“蛀虫”,驰而不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制定了自律规范,和具体的处分条例,为其划定明确“责任田”,标出“地雷区”,形成缜密的制度笼子。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用专门的段落开出了消灭“蛀虫”的良方。习近平曾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因此,不仅要深挖“蛀虫”,还要常态化为民灭“虫”。

当前,深挖“蛀虫”正向纵深推进,关键要抓好落实、巩固成效、扩大战果。发力点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盯紧重点岗位、重点领域,比如扶贫民生资金、便民服务中心、村支书主任等重点易发主体,要找出易滋生“蛀虫”节点,抓早抓小,确保在敏感时点上守住反腐成果;二是揪住“蛀虫”,通过抽丝剥茧,层层找出“蛀虫”滋生因子,并总结案例,形成警示录,予以警示教育,同时,通过明察暗访,通过百姓这支“温度计”,加强肌体“温度”测试,一旦发现“蛀虫”因子,刮骨祛“虫卵”;三是从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继续深化反腐、防腐制度,细细研究治虫、防虫“良方”,做到防“虫”、防腐与时俱进,不滞后。理顺“物必先腐”与“而后生虫”的关系,从体制上减少“蛀虫害”等问题的发生;四是敢于亮执纪问责之剑,用问责来倒逼干部自检、自审,增强免疫力,把“蛀虫”因子拒免疫系统之外,引导干部从内心深处生长出远离“蛀虫”、抵御“腐败”的认识和自觉;五是把深挖“蛀虫”融入各项工作中,多角度联动,同部署、同检查、同监督、同预防,让追求健康政治肌体成为习惯,让“蛀虫”无处可生。

当然,深挖“蛀虫”时要注意区分“益虫”,深化对“益虫”益处认识,保护肌体有益“益生元”,防止“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对“益虫”伤害,切实为民除“害虫”,维护百姓群众权益。

关键词: 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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