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推出“容缺受理”减证便民公证 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急需办理公证事项,可手头现有材料缺失,怎么办?今年以来,江宁区司法局公证处在全市率先推出“容缺受理”减证便民公证,通过政策衔接、信息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让“当事人少证明、公证处多调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提升公证服务获得感。截至目前,该处已结办容缺受理便民公证840件,先后收到群众赠送锦旗6面,获得群众书面表扬、12345热线表扬2次。

12月4日上午,江宁区司法局公证处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张新欣和公证员助理言萍背着一包公证办理材料和一台摄像机来到南京一家医院,准备为重病在床的老年患者高先生作结婚证信息变更公证。原来高先生和老伴的结婚证因多年前姓名登记有误,与身份证上不一致,导致好多事项无法办理。因此,高太太特意来到江宁公证处办理公证。虽说缺少材料,但有“容缺受理”新举措支持,张新欣、言萍第一时间受理了此案,考虑到高先生的身体状况,二人又主动上门服务。但由于身体原因,高先生在镜头前已不能清晰地陈述事实,因此公证未能成功办理。张新欣和言萍见状便指导高太太另行准备其他相关材料,为该公证事项提供证据支撑。

“容缺受理”公证是指在关键材料齐全前提下,公证处先予受理当事人公证申请,由其在领取公证书时再补齐缺失的材料即可。该举措于6月1日在江宁公证处落地。当天,该处受理的“容缺受理”第一案——叶某青女士的法定继承公证正式结办。

3个月前,江宁居民叶某青来到江宁公证处,要求办理法定继承公证。原来,她的父亲叶某尔于去年9月去世,其名下有一套38.12平方米的商品房。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均享有继承权。因此,这套住宅的法定继承需核查叶某尔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多方社会关系,并在上述各方均承诺放弃继承情况下,才可由叶某青一人继承。案情复杂,此案由张新欣和杨梦梦共同受理。

张新欣首先从叶某尔的父母开始核查。1948年生、2020年殁的叶某尔在年幼时父母离婚,跟着父亲叶某甫在内蒙古长大,母亲乌某再婚定居浙江宁波。为了明确继承关系,张新欣凭着仅有的线索,拨打宁波十多个派出所电话,一一询问其管辖范围内是否有“乌某”户籍信息,终于在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外滩派出所得到肯定答复。经查,乌某已于1994年去世,与本案不存在继承关系。

接着,张新欣继续核查叶某尔配偶、子女情况。连续追踪2个多月,这套38.12平方米商品房的继承权益人终于核查清楚,分别为叶某尔的妻子、二女儿和三女儿叶某青,不过,叶某青母亲和二姐均放弃继承。

1个月后,在所有材料齐全情况下,该公证事项顺利结办。在此期间,叶女士全程只到公证处3次,一次提交需求、一次签字、一次拿证,且没有产生任何费用,公证材料的寻找、收集全由公证处代办。在拿到公证书的那一刻,叶女士连连道谢:“太激动了,我还以为这事办不下来了!”

当叶某青把印有“工作精细尽职尽责、业务精湛情暖民心”的锦旗送到公证处时,张新欣和杨梦梦当天一早6点多已奔赴另一公证现场。“没碰到面虽然遗憾,但市民的认可是我们认真履职、践行初心使命的动力。”张新欣笑着说。(王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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