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深化以案促改典型案例整改

今年以来,沁源县累计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11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15份,通报典型案例6起,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次……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内容。如今,在“案发地”开展警示教育,紧盯整改落实不放松,在沁源县已成常态。

不仅如此,该县还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不断完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相关制度机制,综合运用“加减乘除”四步工作法,力求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警示教育上做“加法”。县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违纪党员干部现身说法,深刻检讨,讲清认识,表明态度。班子成员深入查找各自在履行主体责任、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与会党员干部举一反三,表态发言,全面推进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

用好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在整改问题上做“减法”。警示教育是方式,整改落实才是目的。沁源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通过处置线索和查办案件,对案发单位存在的权力运行风险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处,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同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指病有“源”,治病有“靶”。

做好典型案例通报,在压力传导上做“乘法”。探索立体式警示教育模式,制定《关于严格通报曝光工作的通知》,规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进一步规范曝光程序。组织拍摄廉政题材微电影《含泪的处分》,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用好案例剖析,在正风肃纪上做“除法”。沁源县纪委监委注重对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背景、原因、涉案单位、涉案人员构成等进行深入剖析,教育督促被调查人撰写触及灵魂的个人检查或忏悔书,认真“解剖麻雀”,分析案件特点和发案规律,形成有现实特征表现、有深度原因分析、有可行性对策建议的案件剖析材料,推动案发单位和相关部门补齐制度短板,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

关键词: 典型案例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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