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私带动物被捕 出国游须“入乡随俗”

近日,据新京报报道,“昆虫达人”马啸堃和“舔物狂人”武艺在寒假期间带领一些家长和孩子前往马达加斯加,二人在孩子妈妈包里放入活体变色龙和一些野生虫子,想蒙混过关带回国内,结果在马国机场被警方抓获,现在被押。

 

 

 

被马达加斯加逮捕的二人是马啸堃和一位家长李某某,二人目前被关押在安塔尼木拉监狱,法院将于2月25日正式审理此案。

根据马达加斯加2015-2018年新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二人可能会被判处5年以上重刑并罚款两亿阿里亚里(约40万元人民币)。马达加斯加环境森林部官网贴出的此次被走私的动物有三种,变色龙、蜥蜴和蜈蚣。

带孩子出游,为何遭遇“飞来横祸”?其实,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些祸都并非从天而降或躺枪,主要还是出在游客自己身上。就此案而言,没有入乡随俗,不遵守当地法律,随便采集、捕捉、带走当地的野生动植物,就是其遭遇“飞来横祸”的根本原因。

近年来,类似带孩子出国体验的亲子科普游越来越多。然而,这类旅游最大的隐患除了安全外,就是涉及当地的动植物保护。至少有三个层次的法律需要弄清和遵守,即国际上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当地和中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还有当地和中国的防止外来生物入侵法。

如果不弄清这三种法律的规定,哪怕是只带走当地的一片树叶和一只蚂蚁,就有可能涉嫌违法而祸从天降。这次两名中国人在马达加斯加被逮捕就是如此。

国际上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有诸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等,中国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当然,马达加斯加和坦桑尼亚等国也有自己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一旦违反,就有可能不论动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要按结果来惩处。

不过,问题的隐匿性和严重性可能还在于,带队者专业学识的不足和有意无意地想通过旅游而获得当地比较珍贵的动植物标本,以及私带回国发财的动机而捕捉当地野生动物。

据报道,有人质疑马啸堃自称为中科院科学教育联盟成员的“中科院专家”的身份,还有一些知情人称,带队的马啸堃此前曾多次违法捕捉野生动物,让孩子们徒手接触野生动物,包括抓蝙蝠、亲吻叶猴。他还曾在一次马来西亚的活动中,让孩子们非法捕捉当地一种红颈鸟翼凤蝶。

当然,这些质疑需要后续的调查证实,但是由此引发人们的担忧也是有理由的。在众多的假期出国游中,有多少领队的老师和组织者是既懂专业又懂国际法的,他们对孩子有意无意的指点都很可能造成违法后果,既让旅游败兴,又会受到法律惩处。

就此事而言,一方面,中国当然会敦促马方依法妥善处理相关事件,保障中国涉案公民正当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给所有出国旅游者提了一个醒,出国游,除了要入乡随俗和遵守当地法律,千万不要私动和私带当地的野生动植物。即便市场有买卖,也要提前咨询当地中国使馆和当地海关,以免违法被捕,甚至引发更大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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