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监督不力致客户未按合同用途使用授信 莱商银行徐州分行被罚25万元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徐州监管分局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徐银监罚决字〔2018〕4号)。

决定书显示,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主要负责人为蒋华,该分行信贷资金贷后监督不力、导致客户未按合同用途使用授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徐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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