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退休金,子女还需给赡养费吗?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但当老人自己有退休金时,还能否要求子女给赡养费。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

经查,姚某(79周岁)系某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月有2300余元退休金,老伴已去世多年,现有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因年事已高并患有疾病,姚某自2016年初开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遂雇护工一人照顾其生活。现长子每月支付其赡养费500元,而其余两子既不支付赡养费也不过问其生活。姚某起诉次子和三子要求支付赡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人的退休金是老人的合法收入,不能替代子女的赡养费。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以老人有退休金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只是赡养费给付标准与没有退休金及生活困难的父母不同而已。法院遂判决两被告需支付姚某赡养费,但对赡养费的标准进行了调整。

关键词: 退休金 子女 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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