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市场监管28条措施落实“百千万工程”

4月12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印发。《实施意见》聚焦八大方面制定28条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登记注册、标准、地理标志、商标、认证、监管执法等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全面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推动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相关资料图)

壮大市场主体夯实县镇村产业发展微观基础

《实施意见》提出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夯实县镇村产业发展微观基础。放宽农村经营场所及名称登记条件、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条件、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培育一批县镇村市场主体。鼓励和支持“名特优新”产业发展,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分型分类和精准培育,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发展质量。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980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8万户。

开展农贸市场提升行动,助力打造兴旺商业圈。2023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完成1000家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加大对市场内食品安全、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计量、价格、亮证亮照经营等监管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实施“互联网+农贸市场”模式,推动“智慧农贸市场”建设,推动农贸市场提质升级。

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赋能农业产业转型发展。开展农业农村标准化行动,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2023年计划建立完善16个特色优势重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工作,支持陆海丰、东江等革命老区开展标准试点示范,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助力品种品质品牌融合发展。

释放知识产权动能,提升县镇村产业竞争力。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行动,建立“地理标志+基地+龙头企业+产业链”的多品牌培育模式,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运用效益。培育高价值专利,推动各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资源下沉,提高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目标2023年底,地理标志用标企业数增长30%,超过1350家,地理标志商标数量达到135个。

开展“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

《实施意见》还提出,提升产业质量水平,助力县镇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开展“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建强一批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围绕解决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质量能力不平衡问题,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推进建设一批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通过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质量结对帮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上山下乡、质量认证服务下乡等方式,积极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企业分工协作的区域质量发展生态。建设“制造业当家”质量技术服务平台,打造“粤品通”质量服务品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质量技术服务,提升县镇村市场主体质量能力。

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推动县镇村消费提档升级。提高消费投诉举报处理效能,大力推行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向乡镇拓展,扎实开展“放心消费粤行动”,发动更多乡镇、农村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加大消费教育“进农村”力度,推进农村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构建预制菜安全监管规范体系,助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的标准体系,2023年计划批准制定5项以上预制菜地方标准,选取10个具有代表性的预制菜龙头企业开展预制菜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强化预制菜质量监管,全力防范预制菜生产经营食品安全风险。

严厉市场监管领域打击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县镇村市场环境。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稽查执法行动,对农村市场、产业集群镇街、专业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加大执法力度。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提升行动,2023年全省组织不少于800万批次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食品抽检达到每千人6批次,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实现100%核查处置。强化农业农村水电气等价格监管,进一步维护农村市场秩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粤市监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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