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有“保证”

本文转自:河南日报农村版

本报讯(记者杨青)“以后农民工工资发放,有专用账户做保证了!”4月21日,郑州市郑东新区北龙湖办事处工作人员来到一处工地上进行政策宣讲。“这政策好,干起活来心里更舒心了!”粉刷工人楚环宇高声地说。

今年3月31日,省人社厅联合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10个部门共同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刘现生说:“《实施细则》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管理、销户程序,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的时间要求、程序等。要求总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签订三方协议,并设置专门的劳资专管员负责该项工作。明确了建设单位人工费用拨付、总包单位工资计量核算、工资支付的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关键词: 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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