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梁敬、宋连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本文转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天津4月15日电 (杨子炀)日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原调研员梁敬(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梁敬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李公楼拆迁指挥部常务指挥,天津市河东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原天津市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宋连起(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连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连起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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