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三项机制实现基层执法活有人干责有人负

本文转自: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周一青)3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编办获悉,石嘴山市惠农区作为我区确定的试点县区之一,通过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执法联络员、双向考核考评三项机制,切实增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平台功能,完善“乡街吹哨、上下联动”制度,实现了基层执法事有人统、活有人干、责有人负,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据介绍,惠农区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制定《派驻机构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乡镇(街道)基层治理的主体地位,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统领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功能,以综合执法办公室为执法工作平台,统筹安排市、区执法单位在属地辖区内的执法活动,统一指挥派驻执法机构、执法力量、联络员,变“单打独斗”为“合力攻坚”,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针对市级执法力量与乡镇(街道)执法联系不紧密、衔接不顺畅的问题,建立市级综合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和延伸工作机制,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四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分别委派专人负责协调联络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并在乡镇(街道)上墙公示执法人员、派出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初步构建起“专综结合、上下联动、覆盖城乡”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

良好的机制有效提升了治理水平。日前,惠农区尾闸镇在整治聚宝村违法采水问题时,镇综合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市水务局执法大队联络员开展联合执法,封闭采水井、拆除采水设施等。这种让基层及时找到人、找对人,快速解决问题的做法,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点赞。为压实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责任,防止“责任泛化虚化”,惠农区还建立双向考核考评机制,建立派驻机构及人员双向考核机制和“双报告+述职评议”制度,制定《惠农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充分赋予乡镇(街道)“考核话语权”,切实保障基层执法需求,形成基层综合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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