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余万元!非法采砂,南充这些人“遭惨了”

本文转自:南充政法

千里嘉陵奔涌而来

在这里绘就了绵延百里的美丽画卷

这是高坪得天独厚的环境资源

也是咱高坪人一直坚持

大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持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的结果

但有些人却为了一己私利

在江岸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

咱可不答应

典型案例1

2018年,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查明:吴清明、岳明辉、陈循镖、王光全、唐铃彬、吕虎、岳应德未经批准,合伙在嘉陵江河道非法采砂,从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共计采挖22万余立方米。

2018年3月,高坪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对吴清明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12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终审判处陈循镖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3万元,判处吴清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岳明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陈循镖、吴清明、岳明辉五年内禁止从事采矿相关行业;判决吴清明等七名被告人连带赔偿矿产资源损失1559580元,赔偿生态环境损失492571元并支付生态环境损失专家评估费220000元。

典型案例2

2019年6月,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港龙建材有限公司、顺江建材有限公司、鸿乐建材有限公司在嘉陵江青居镇河段超过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方量以及时限采砂,决定对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履职情况立案调查。

2019年8月,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农业农村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立即查处三家采砂企业违法采矿行为。

2019年12月,高坪区农业农村局责令三家企业立即停止采砂及砂石加工,决定对三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657万元,罚款共计78万元。

2020年8月,高坪区人民检察院以区农业农村局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为由,再次对履职情况立案调查并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催促三家企业全部履行了行政处罚义务。

典型案例3

2019年3月,高坪区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查明:伍永平、吴忠平、胡乾文、林鑫合伙在嘉陵江高坪段非法采砂,从2015年至2016年共计采挖砂石39537立方米。

2019年10月,高坪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对伍永平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中,伍永平等人主动赔偿了矿产资源损失339530元、生态环境损失114261元。

2019年12月,高坪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伍永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吴忠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胡乾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四名被告人五年内禁止从事采矿相关行业;判决四名被告人在南充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

感受到了吧

为打赢打好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

切实解决全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推进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守护“一江碧水”

咱高坪一直在努力

当然

守护这一方乐土并不容易

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共享碧水蓝天

需要咱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小伙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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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0817-3351188

区公安分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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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充 罚金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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