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12人发放执行款510余万元

本文转自:北海日报本报讯(记者 罗远燕 通讯员 劳显亮)1月28日上午,铁山港区人民法院为某林场职工送上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共为112人发放执行款共计510余万元。

原告陈某业等人是北海市某林场在职、退休职工。因单位改制形成的历史债务问题,陈某业等人生活性补贴、年度生活补助及工资等迟迟未予发放。此前,职工们曾多次向林场及上级部门反映,要求发放拖欠的款项,但林场方却一直以资金短缺为由未予发放。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陈某业等人先后向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案件涉及民生问题,影响较大,该院积极通过“法院+工会”模式上下两级法院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了该林场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与林场的上级部门沟通协调,通过扣划、提取等执行措施分批次陆续将款项执行到位,并简化相关程序,终于赶在春节前夕将执行款及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当天在执行款发放现场,20余名职工代表领到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铁山港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今后要持续加大对涉民生、涉营商环境等各类案件的执行力度,以扎实的工作业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关键词: 人发 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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