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地明确:禁售禁放!

本文转自:河南交通广播

去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点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河南省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

目前,河南省多地已出台相应政策,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南阳

南阳: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周口

周口: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为全域全时段长期禁放。

全市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包括所有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周口市公安局110举报电话、12369热线负责受理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群众举报。

三门峡

三门峡市:全市范围内全年一律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不运输、储存、携带、偷售烟花爆竹,同时积极动员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民对违反禁放禁售规定的行为,向公安局(举报电话:110)、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12369)进行举报。

新乡

新乡县所辖区域为禁售禁燃范围。

禁售禁燃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5G现场记者:朱浩

河南交通广播综合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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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河南 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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