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虚拟主播的规范不能“虚”

极具特色的数字人虚拟主播频频亮相电商直播、新闻播报、展览讲解等场景,带来新鲜的视听体验,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专家认为,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数字人虚拟主播走向大众,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场景之中,为诸多行业带来业态变革。(见10月16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近年来,短视频直播成为电商领域的“标配”,由人工智能驱动的虚拟主播是直播带货领域的一个新变化。其在外表、声音、神态等方面拟人程度极高,有助于网络直播行业降本增效。除了直播带货之外,数字人虚拟主播还在广电融媒等领域“上岗开播”,越来越多的虚拟主播出现在新闻播报、天气预报、综艺科教等节目中。

虚拟主播在视听节目平台的运用,提升了相关内容的创新性、趣味性、制播效率和智能化水平,能够为受众提供更具沉浸体验感的虚拟现实服务,对于重构广电融媒的服务场景及其创新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然而,越来越多的虚拟主播出现在人们视野中,一些问题随之而来。一方面,有些虚拟主播和真人主播一样,不时出现一些低俗色情类或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言行。另一方面,部分技术提供方的制作水平不高,导致虚拟主播出现粗制滥造、形象同质化等问题。

国家广电总局、文旅部去年印发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了虚拟主播在直播中的行为规范。今年5月,有短视频平台发布行业倡议,要求使用虚拟人进行直播时,必须对相应的虚拟人形象在平台注册,使用已注册的虚拟人形象进行直播时,必须由真人驱动进行实时互动,不允许完全由人工智能驱动进行互动等。

这些规范和倡议给数字人虚拟主播戴上了新的“紧箍”,也意味着,对于虚拟主播,监管不会“脱实向虚”。有关方面相关部门要把握数字化时代、虚拟技术中的新问题、新苗头,与时俱进提升治理效能,要对症下药,拾遗补缺,无论在制度层面还是技术层面,都应不断完善规范措施,明晰平台方、运营方等各方权责,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期待随着监管力度加强、技术水平提高,数字人虚拟主播的内容生产模式能够朝着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进而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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