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依规加强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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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胡茜文)近日,笔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该局已转发《省财政厅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进一步规范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

《通知》要求,单位召开会议在符合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倡采用线上会议形式。线上会议优先选择单位内部电视电话、电子政务内网视频会商等现有应用系统。单位现有系统无法保障的,应当结合工作性质、保密要求等,选择专用系统、运营商服务系统、第三方软件服务系统等。

《通知》明确,一类会议的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半,二、三、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线下费用和线上费用。线下费用包含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线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分项定额标准总额为上限,结合线下实际参会人数、会议时间进行核算。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进行调剂使用,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参与调剂。线上费用包含能够明确对应具体会议的设备租赁费、线路费、电视电话会议通话费、技术服务费、软件应用费、音频制作费等。线上费用不纳入综合定额标准内核算,凭合法票据原则上在单位年度会议费预算内据实列支。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以贯彻落实《通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将会议支出控制在合理范围,构建会议费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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