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印发通知实施“六个增收一批”

中国经济网2月22日讯(记者 高原)近日,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实施“六个增收一批”重点工作任务,力争2023年实现全省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不低于上年度规模,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70万人,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度增长不低于18%。


(资料图)

提升就业组织化程度增收一批。围绕组织化输出脱贫劳动力不低于县外务工人数10%的目标,全方位摸排劳务情况,多渠道拓宽输出方式,精细化提供就业保障,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劳务对接、招工招聘、服务保障等工作。

扩大省外就业规模增收一批。围绕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规模不低于总务工人数30%的目标,深化协作增加岗位供给,优化服务提供就业指导,创新举措跟踪就业质量,扩大省外就业规模。

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增收一批。围绕技能培训70万人的目标,建立清单形成长效管理,精准培训突出岗位匹配,创新方式促进服务提升,加强培训、考证、就业、服务保障等工作,开展“人人持证、技能致富”行动。

提升就近就业质量增收一批。积极探索破解150多万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稳定性差、务工有效时长短、薪酬低等就业质量不高难题,大力推行“以工代赈”促增收,提升省内县内协作力度,发展好就业帮扶车间,加强与对口帮扶协作地区企业对接,动员其支持当地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业。

打造劳务品牌增收一批。围绕力争劳务品牌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规模较上年增加5%的目标,分类培育劳务品牌,加大劳务品牌培育力度,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积极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现每村培育3—5名致富带头人,带动当地脱贫人口创业就业。

增加有效就业时长增收一批。围绕第一季度完成年度就业目标的90%以上,全省脱贫人口就业时长力争达到8.5个月的目标,做好转移就业工作。一是第一时间启动就业帮扶工作。二是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三是做好稳岗就业跟踪服务。

中国经济网2月22日讯(记者 高原)近日,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实施“六个增收一批”重点工作任务,力争2023年实现全省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不低于上年度规模,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70万人,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度增长不低于18%。

提升就业组织化程度增收一批。围绕组织化输出脱贫劳动力不低于县外务工人数10%的目标,全方位摸排劳务情况,多渠道拓宽输出方式,精细化提供就业保障,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劳务对接、招工招聘、服务保障等工作。

扩大省外就业规模增收一批。围绕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规模不低于总务工人数30%的目标,深化协作增加岗位供给,优化服务提供就业指导,创新举措跟踪就业质量,扩大省外就业规模。

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增收一批。围绕技能培训70万人的目标,建立清单形成长效管理,精准培训突出岗位匹配,创新方式促进服务提升,加强培训、考证、就业、服务保障等工作,开展“人人持证、技能致富”行动。

提升就近就业质量增收一批。积极探索破解150多万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稳定性差、务工有效时长短、薪酬低等就业质量不高难题,大力推行“以工代赈”促增收,提升省内县内协作力度,发展好就业帮扶车间,加强与对口帮扶协作地区企业对接,动员其支持当地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业。

打造劳务品牌增收一批。围绕力争劳务品牌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规模较上年增加5%的目标,分类培育劳务品牌,加大劳务品牌培育力度,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积极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现每村培育3—5名致富带头人,带动当地脱贫人口创业就业。

增加有效就业时长增收一批。围绕第一季度完成年度就业目标的90%以上,全省脱贫人口就业时长力争达到8.5个月的目标,做好转移就业工作。一是第一时间启动就业帮扶工作。二是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三是做好稳岗就业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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