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2014年4月,A公司将其作为总承包方的某小区一期工程违法分包给B公司,后B公司与C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扩大分包合同》,将上述分包工程违法再分包给C公司。上述工程竣工后,经发包方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2018年9月,C公司因工程款纠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B公司给付所欠工程款,并请求判令A公司对B公司欠付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C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A公司对B公司欠付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B公司、C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除对欠付工程款金额予以调整外,基本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A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裁定驳回了A公司的再审申请,后A公司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本案中,对于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A公司应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上述司法解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赋予了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的权利。本案中,A公司不是案涉工程发包方,而是违法分包方,因而本案不能适用该司法解释,A公司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均规定,连带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民事主体连带责任的承担,属于对当事人的不利负担,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明确约定。合同相对性原则属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主要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合同对方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相对性原则须具备严格的适用条件方可有所突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施工人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对其造成损害为由,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司法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如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发包人是指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及业主方,在多层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情况下,实际施工人只可以要求与其有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对欠付工程款承担付款责任。对实际施工人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总承包人提起的诉讼,在既没有法律规定亦无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合同相对性原则予以限制。
本案中,A公司系案涉工程的总承包方,并非上述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发包人,其不属于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适用范围,也不属于该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适用范围,同时A公司与C公司之间亦没有合同关系,无承担连带责任的有效约定。要求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既无相关法律规定,亦无双方合同约定,系对发包人责任范围的不当扩大,缺乏相应法律依据。
处理结果:检察机关认为,该案生效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首先,该案中,案涉工程发包方是业主方某新城管委会,A公司不是案涉工程发包方,而是总承包方及违法分包方,A公司与C公司并未签订相关合同,双方之间无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C公司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方A公司主张对B公司欠付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为保护实际施工人的权益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作出了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特殊例外规定。但是,本案中,A公司不属于发包人,在该案中不能适用,在无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A公司不应对B公司欠付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此,检察机关以A公司对案涉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缺乏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依据、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再审判决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判决A公司对于B公司欠付的工程款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最近更新
- 焦点热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总承包方付款2022-07-20
- 天天热议:千元购物卡1元起拍 这次司法拍卖能“捡漏”吗?2022-07-20
- 天天时讯:复垦归田,粮食生态双“丰收”(深阅读)2022-07-20
- 天天微速讯:韩城市板桥镇:支部书记上讲台 党建责任扛起来2022-07-19
- 每日焦点!贵州省绿色快递包装地方标准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2022-07-19
- 每日播报!三下乡 |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师生来长开展“建设绿色家园 舞动幸福生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2022-07-19
- 世界微动态丨西安城管公布七起“城市清洁行动”执法典型案例2022-07-19
- 世界观察:构建绿色低碳城市公交体系 三亚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已达89.2%2022-07-19
- 世界看点:济南市槐荫区:点燃城市夜空 “夜生活模式”火热开启2022-07-19
- 环球百事通!(社会)高温下,他们的“最美逆行”2022-07-19
- 焦点日报:严管机动车违停!石家庄公布47处重点路段,7月25日起实施2022-07-19
- 每日资讯:人民日报党建头条点赞陇西县:支部领着干 乡村活力足2022-07-19
- 天天热点!甘肃公安以“汛”为令筑牢防汛“安全堤坝”2022-07-19
- 每日观察!三项重点工程“呵护”莫高窟:“敦煌旅游热”将迎新体验2022-07-19
- 天天最新:冯艳丽、楚德勤在调度重点项目建设时强调:主动出击靠前服务 助力项目提速增效2022-07-19
- 全球新消息丨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夏季涉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行动2022-07-19
- 新资讯:携手创建文旅高地 助力打造“三顾”品牌2022-07-19
- 今日热闻!连续四年!鹤壁市营商环境评价在河南全省排名第三2022-07-19
- 全球新动态:《蓉耀军休》杂志策划制作公开比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2022-07-19
- 【播资讯】华安县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巡河活动2022-07-19
- 当前快看:持续"捕捉"女性用户需求 欧拉"向上"跨界时尚圈2022-07-19
- 全球观焦点:龙华又有两住宅项目来了,即将动工!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2022-07-19
- 【全球新要闻】周口:清廉文化满校园2022-07-19
- 速看:甘肃肃南:牧场也“共享” 千里“云放羊”2022-07-19
- 全球实时:深圳光明科学城启动区实现成功送电2022-07-19
- 【世界独家】广昌县千善乡千善村:第一书记直播带货 助力乡村振兴2022-07-19
- 臻品、四季如初——岩季YANJI致力于打造中国驰名保温杯品牌2022-07-19
- 复刻纽约传奇!EIC再掀一场划时代的城市升级2022-07-19
- 讯息:中国最高检: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态势得到明显遏制2022-07-19
- 世界微资讯!重庆: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 刑事、治安类警情双下降202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