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息:中国最高检: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态势得到明显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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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9日发布数据称,2021年以来,长江“十年禁渔”相关14个省(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460件772人,不批准逮捕2253人;提起公诉5889件9370人,不起诉7643人。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态势已得到明显遏制。他举例说,上游一级支流赤水河的鱼类种类从专项活动开展前的108种恢复至169种,位于中下游的鄱阳湖、洞庭湖等地,再次出现长江刀鲚溯河洄游、江豚嬉戏现象。

据知,最高检已推动建立起长江流域省界断面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长江流域的省级检察机关也就非法捕捞、动植物安全、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开展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督。

另据统计,去年以来,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2598件;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2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2件。

最新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涉及危险废物污染治理、非法采矿治理、跨区划污染治理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表示,检察机关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对长江流域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厉行司法约束。

例如,云南检方在办理马某昆等人非法采矿案件时,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推动落实“打伞”“打财”工作,对马某昆等17人恶势力集团提起公诉,指控金额2700余万元人民币,并深挖出为恶势力集团充当“保护伞”、构成包庇罪的5名公职人员。

最高检还指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繁重。针对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检方不仅将持续深化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更将依法惩治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外来物种防控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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