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两男子湘江边用可视化鱼竿锚鱼,鱼没钓到人被抓了

湘江边可视化锚鱼,鱼没钓到人被抓了

被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义务巡护渔业水域 可视锚鱼等探鱼设备为全省禁用渔具

三湘都市报2月27日讯 随着长江“十年禁渔”政策不断推动,大家知道电鱼、炸鱼是违法行为。那么,用可视化锚鱼有没有问题?今日,记者了解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目前已成功调解两起可视化锚鱼公益诉讼案件。

用可视化鱼竿锚鱼,长沙两男子被抓

家住长沙市雨花区的老袁,平日里喜欢钓鱼。2021年7月,他网购了一套可视化鱼竿,准备到湘江浏阳河段“大显身手”。同年8月6日7时许,他开车来到芙蓉中路浏阳河大桥北侧桥头边的浏阳河畔,确定好钓鱼位置,便将调试好的鱼竿去锚鱼。

过了20余分钟,一无所获的老袁准备换地方时,被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渔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经长沙市农业农村局认定,他所使用的可视锚鱼竿为禁止使用的渔具。

“我这套可视化鱼竿的鱼钩附近有个摄像头,鱼竿上有电子屏幕,锚鱼的时候可以通过屏幕看到水底的情况,鱼靠近鱼钩,我就直接把鱼竿一拉,就将鱼直接钩起来。”到案后,老袁交代了自己锚鱼的情况。

无巧不成书。同一时间,不远处的老谢也因使用可视化鱼竿被查获。据老谢交代,由于疫情防控期间,他闲来无聊,尝试到浏阳河边锚鱼。本以为不去电鱼就没事,却不知可视化鱼竿锚鱼是违法行为。经认定,该可视化鱼竿作业原理与延绳滚钩耙刺相似,属于禁止使用的渔具。

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分别将老袁、老谢诉至开福区法院,并起诉。对此,老袁和老谢均对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鱼的行为表示追悔莫及,并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积极参与湘江环境资源保护活动。

经湘江环境资源法庭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袁某、谢某各支付专家咨询费、律师费等费用4000元,在长沙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巡护渔业水域5次。

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吴晓君表示,可视锚鱼工具由视频显示器、摄像头、鱼竿、鱼线、锚鱼钩组成。这类工具通常采用长鱼钩、多鱼钩,鱼钩十分锋利,能够轻松穿刺鱼体,对鱼造成致命损伤。这种捕获方式捕获率极高,即使鱼类剧烈挣脱,也会造成鱼体严重受伤,难以长时间存活,对鱼类资源造成较大的危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将可视锚鱼等探鱼设备纳入全省禁用渔具范围的通告》(湘农发〔 2021〕22号)明确规定,可视锚鱼等探鱼设备为全省禁用渔具。

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市民进行休闲垂钓时,不得一人多竿、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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