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头在外”转向“内外兼修”

改革进行时

“保税区外的生产基地订单排满,区内的基地产能还有闲置。”一年前还在为内外两个厂区成本居高不下、无法合理调度感到“抓狂”的昆山扬皓光电有限公司,如今却正在把区外的基地搬迁到保税区内,10月31日,在加入特殊监管区域企业一般纳税人试点一周年之际,该公司主管陈家勇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一年降低成本600万元,生产效率也大大提高了。”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在我国境内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包括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等。

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持续疲软以及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特殊监管区内原来只做海外业务的企业纷纷转型,谋求兼顾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发展模式,由两头在外的“V”型转变为内购、内销、外购、外销相结合的“X”型。

但是,特殊监管区内企业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在国家“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后,区内企业房租、劳动力、物流运输等都实行增值税模式,使得区内企业运营成本直线上升。区内企业为转做国内市场,只好另开工厂,令管理、采购设备及成本等控制调度上更添波折。

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共同发布《关于开展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的税收新政。自当年11月1日起,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等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率先开展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区内企业经过申请后也可取得内销资格,享有与区外企业同等公平竞争待遇,制约区内企业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制度性障碍得到有效解决。

昆山麦格纳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是全球第三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眼看着近年来国内汽车市场爆发却受制于税收政策,市场口碑很好的产品无奈“出口转内销”,如此一来产品价格高企。

“试点一年来,我们公司在内销占比从10%提升到55%。”总监刘吉飞告诉记者,就在他们筹划在保税区外建设新厂时新政落地,如今区内区外都能享受同样的税负待遇,区外建厂的计划也没人提了,转而把1000万美元投向保税区内,新厂2018年就能建成。

“喜大普奔”,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王迅用四个字形容新政落地后企业的反响。她告诉记者,新政成效显著的关键原因就是“靶向性”明确,“它适合三类企业,一是内销比例较大的,二是面向国内采购原材料的,三是原材料和成品退税率存在较大差异的。”

三星集团在苏州设有两家企业,同一管理层、同样的产品,但是保税区内的企业却长期亏损,集团甚至打算把区内企业迁往别处。在加入试点后,不到一年区内企业就转亏为盈,生产成本降低3%,而且还首次开辟了内销市场。据测算,该政策今后每年将为三星公司降低成本达数千万元。

据南京海关统计,开展试点一年来,昆山综保区和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分别有12家和11家企业开展实质性试点。截至10月30日,两综保区保税货物累计内销8651.7万美元,累计内销征税额11419.1万元人民币。有效推动区内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优势,统筹利用剩余产能,解决内外资源市场分割、产能利用不足等问题,增加营业收入,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接单能力,增加进出口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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