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学会QQ诈骗技术 男人诈骗得逞后“传经”

宾阳一青年男子从互联网上学会利用QQ诈骗钱财的方法后,竟以此为手段诈骗他人钱财数万元,甚至还向别人传授“经验”和技术,后与别人组团行骗。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蒙勇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甘迪势、马祖珠、蒙冰等3人有期徒刑1年至1年4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至8000元不等;责令四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蒙勇在网上学会了利用QQ诈骗他人钱财的方法后,于2016年3月初,到贵港市城区租了一间房子,并购买了作案用的QQ号、银行卡和笔记本电脑等,利用购买的QQ号码冒充QQ号主人与QQ号中的好友联系,以用第三方的名义借钱方便讨债为由,骗QQ号中的好友转钱到其提供的支付宝账户或银行账号上,以此诈骗钱财。同月中下旬,被告人甘迪势、马祖珠、蒙冰先后到蒙勇租的房屋居住,并用上述手段实施诈骗。蒙勇明知甘迪势、马祖珠、蒙冰实施诈骗,仍提供租房、诈骗使用的QQ号、诈骗聊天用语、转账所需的银行卡等。

2016年3月10日,被告人蒙勇用上述手段,骗取鞠某人民币3000元;同月13日,分别骗取陈某、郭某人民币15000元;同月25日,骗取沈某4000元;同月24日,为教被告人蒙冰诈骗,蒙勇先是示范用上述手段骗取周某3000元,后由蒙冰自己操作骗取周某3000元。

2016年3月19日,被告人甘迪势用上述手段骗取许某4000元;同月25日,骗取董某5000元。

2016年3月25日,被告人马祖珠用上述手段骗取马某7000元;同日,马祖珠用上述手段对马某坤实施诈骗,在此过程中,蒙冰予以一定协助,后马祖珠骗取马某坤3000元。

综上,被告人蒙勇参与诈骗的数额为62000元,被告人马祖珠诈骗的数额为10000元,被告人甘迪势诈骗的数额为9000元,被告人蒙冰参与诈骗的数额为6000元。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马祖珠、蒙冰的家属代其分别退出赃款8500元、4500元。

另查明,被告人甘迪势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5月7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2年3月28日刑满释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蒙勇、马祖珠、甘迪势、蒙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中蒙勇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马祖珠、甘迪势、蒙冰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均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蒙勇、马祖珠、甘迪势在各自所参与的共同犯罪中,其中蒙勇提供QQ号、银行卡等主要作案工具,马祖珠、甘迪势各自积极实施诈骗行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各自所参与的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当分别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蒙冰在其参与的共同犯罪中,在蒙勇指导下实施诈骗一次,协助马祖珠诈骗一次,均未分得赃款,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甘迪势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马祖珠、甘迪势、蒙冰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理。被告人马祖珠、蒙冰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上聊天涉及金钱交易时,不管是什么人,出于什么理由,一定要当面或打电话跟对方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关键词: 男人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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