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对六类寄宿学生进行资助 发放生活补助3168.28万元

为切实解决广大中小学生寄宿需求,改善寄宿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条件,2021年,沧州市实施了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截至目前,沧州市义务教育寄宿制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据了解,为努力改善中小学寄宿生生活条件,沧州市教育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研小组,对全市22个县(市、区)中小学寄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掌握了底数。在此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全年通过新建、改扩建新增床位2000单人张的任务目标,涉及4个县(市)5所学校和市直属1所学校。除了在学习、生活方面不断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外,沧州市按照有关政策对六类寄宿学生(经民政、残联等部门确认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进行资助。2021年,沧州市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和非寄宿生34671人,发放生活补助3168.28万元。( 崔上 董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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