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需要良心持守的“自制力”

今年4月,《肿瘤生物学》撤销了107篇中国论文。7月底,科技部等五部门就《肿瘤生物学》集中撤稿调查处理情况召开新闻通气会,已查实101篇存在提供虚假同行评议专家或虚假同行评议意见的问题。自8月中下旬起,陆续有多家医院、高校公布对涉事作者的处理决定,包括解除聘用合同、取消晋升职务职称、取消学籍、追回利用撤稿论文获得的奖金与科研经费、取消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资格数年、党内警告、记入诚信信用信息系统等,并正在抓紧履行相关程序。

上述事件属于典型的“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中的科学不端行为”。姑息迁就无异于饮鸩止渴,偏袒护短等同于放任纵容。学术不端极具渗透性、扩散性和放大效应,一旦在学术界弥散开来,将带来恶劣的示范效应,进而可能引发学术信任危机,危及社会理性与公信力。针对此事件,由科技部牵头,会同中国科协、教育部、卫计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祭出重拳、深挖核查,绝非为了大动干戈地处理一批人,而是对学术不端的一次集体宣战,也昭示着中国在学术道德问题上的勇气与自信。

透过这一事件,更重要的是应沉着反思、追根溯源,从“学术道德”的本义上去探寻良策。就“学术道德”四字而言,“学”与“德”共同朝向德行修为;而“术”与“道”则更需法律制度予以规范。

从法律制度角度来讲,法律制度是“硬”框架。订立严密的法律制度,激浊扬清、惩恶罚劣是捍卫学术尊严的必要之举。立法保障、民间监督等也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把治理学术造假纳入法治轨道,对论文造假、成果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真正的“零容忍”,对失信投机行为产生足量的排挤力和钳制性,如引入大数据技术,对科研人员学术成长轨迹和学术水平进行跟踪评价;利用现代公共治理手段,对重要学术成果动态监控、审核把关、公开公示,这样才能切实维护科研诚信。

从德行修为范畴来谈,德行修为是“软”约束。撤销论文事件源起于科研人员道德立场不够坚定,心灵层面学术品性不够深厚,修为意义上的道德防线不够牢固。回望学术中那些纯粹因志趣而生、为理想而伴的“学术狂人”,还有淡泊名利、心无旁骛,一心为学术科研而战的“科研斗士”,总是让我们肃然起敬。学术不端行为便在于缺乏内在力量的“软约束”和良心持守的“自制力”,而这正是整个科研工作队伍的“正道”。

曾有学术界牛人说过,天底下最幸福的职业莫过于开展科学研究,因为那是一个“花别人的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职业。依此而言,与其挖空心思、费尽思量抄袭造假,精巧钻营、沽名钓誉,反倒不如下大气力做真学问、做正直人、求真善美。学术研究是发现客观真理、揭示自然真相的艰难过程,法律规范、德行修为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当法律规范成为一种天道法则、自发秩序、德行修为渐成一种平和自持、义理担当,学术正气便可浩然长存。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