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铁房地产集团挂牌转让力新杰力企管51%股权,转让底价16.13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9日,新疆新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持有新疆力新杰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底价16.13万元,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6-08,披露结束日期2023-07-06。

新疆力新杰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12-31,法定代表人为李建昌,注册资本为3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食品用洗涤剂生产;印刷品装订服务;出版物印刷等。由新疆新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05月31日,新疆力新杰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915.97万元,,营业利润781.36万元,净利润469.45万元,资产总计10446.99万元,负债总计10467.98万元,所有者权益-20.99万元。

交易条件显示,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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