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房现负首付”?深房中协发文,禁止此类违规违法行为

5月27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禁止参与/协助“买房负首付”、“零首付”等违规违法行为的郑重提示》(一下简称提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提示表示,近日,有媒体报道“买房现负首付”相关新闻,反映我市出现以“首付分期”、“装修贷”等形式诱导购房者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

“买房负首付”已违反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禁止以任何形式参与/协助此类以“负首付”或首付分期为噱头的房源宣传和销售代理行为。

近日据媒体报道,近期深圳一些房产中介发布“负首付”50万元买深圳房产的消息。

图片显示,位于深圳罗湖的一套可贷款贷出570万元的房源,卖价仅需总价520万元。买家贷出570万全款买该套房子,还剩下50万元,因此称为“负首付”50万元。据了解该套房源为回迁房。

关于禁止参与/协助买房负首付、“零首付”等违规违法行为的郑重提示

深房中协字【2023】8号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近日,有媒体报道“买房现负首付”相关新闻,反映我市出现以“首付分期”、“装修贷”等形式诱导购房者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

“买房负首付”已违反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2017年住建部、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内部相应业务管理,并应由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禁止以任何形式参与/协助此类以“负首付”或首付分期为噱头的房源宣传和销售代理行为。

如发现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存在违规销售宣传或为消费者违规购房贷款提供咨询、协助的,我会将立即报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同时,我会也将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等规定进行自律惩戒,严重者还将根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做相应通报。

特此提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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