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赣州对口合作五年实施方案印发 实施跨区域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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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特区报消息,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方案提出,到2027年,两市合作机制更加健全、运转更加高效,跨地区利益分享机制日趋完善,重点领域合作取得长足进展,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通过实施一批标志性跨区域合作项目,多种形式共建一批特色产业合作平台,两市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方案明确,深圳市和赣州市以七大方面为对口合作重点,包括:共同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合作共建产业发展平台、深化科技创新合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合力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联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合作等。

双方要细化加强红色文化交流、共同培育旅游市场、共建全球稀土产业新高地、加强现代农业合作、深化国资国企合作、加强金融领域合作、开展经贸互动交流等23条举措,推动赣州资源禀赋、区位优势、“1+5+N”主导产业与深圳市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等“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拓展对口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根据方案,将建立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两市主要领导为召集人,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两市对口合作牵头部门为具体联络协调单位,负责对口合作统筹的联络协调和合作事项的推动落实。两市共同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在政策实施、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更大力度支持。围绕对口合作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支持。

关键词: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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