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东莞户籍人口增加96万人!人口发展规划来了

近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东莞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5年)》(修编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表示,2025 年东莞常住人口达到 1140 万人,2030 年常住人口达到 1230 万人,2035 年常住人口达到 1300 万人。

2025 年,户籍人口 达到 360 万人。2030 年,户 籍人口达到 430 万人。2035 年,户籍人口达到 500 万人。

以数据可知,2020年到205年,东莞常住人口规划增加约92万,户籍人口规划增加96万人。

另外,规划提出,根据东莞人口总量调控目标锚 定住房建设控制目标,科学确定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的供应 总量以及年新增保障性住房占比。严控违章建筑新建,重点 打击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明确中长期住房建设目标,推进三 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加大住房供应,扩 大保障范围,不断提升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

以轨道交通引导城市产业和居住空间布局,加快推动 TOD、TID 建设,推进轨道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提 高交通对人口的集聚和疏导作用。

2025 年,小学、 初中、高中阶段和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 90 万人、 33 万人、22 万人、13 万人。

人口数据

我市常住人口规模由 2010年的 822.48 万人增至 2020 年的 1048.36 万人。

自 2016 年开始,我市户籍人口加速增长,2020 年户籍人口达 263.88 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为 25.2%。

2020 年我市常住人口中,0-14 岁人口占比 13.12%,15-59 岁人口占比 81.41%,全省第一,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比 5.47%,其中 65 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比 3.54%,全省仅次于深圳。

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生育支持政策不断完善,人口规模稳步增加,人口素质不断改善,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分布更加合理,人才红利机制建设成效显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目标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走在全省前列。

展望远期,人口转型发展初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态势基本形成,建成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人才高地和“技能人才之都”,基本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显著提升。

● 2025 年常住人口达到 1140 万人,2030 年常住人口达到 1230万人,2035 年常住人口达到 1300 万人。

● 中心城区人口集聚度进一步上升,重点片区和产业发展集聚区的人口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人口空间布局更加优化。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深入评估本市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对三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原农村纯生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调整优化人口结构

2025 年,户籍人口达到 360 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提升至 31.6%。2030 年,户籍人口达到 430 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提升至 36.6%。2035年,户籍人口达到 500 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提升至 38.5%。

大力引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毕业生落户我市,留住在莞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积极促进莞籍在外大学生回归。

2025 年、2030 年和 2035 年,15-59 岁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分别保持在 79%、77%和 75%以上。

全面提升人口素质

加快推进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在莞高校提质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一流大学在莞建设研究生院,高起点筹建大湾区大学,加快推进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建设,推动粤港办学资源、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集聚,建设全球一流的研究型大学。

加快推进东莞材料基因高等理工研究院、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东莞新能源研究院、东莞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建设。

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调动职工积极性与主动性,实现企业与职工共赢发展。

构建合理人口空间布局

逐步取消进城就业生活 5 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人口等重点人群落户限制。

大力推动“村改居”工程,加大城中村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安全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和质量,提高人口吸引力。积极落实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措施,优化农村集体用地管理,保护农业转移人口权益。

优化城市空间格局:

实施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三位一体”的都市强心战略,中心城区展现“湾区都市”的东莞城市形象,提升都市核心区的首位度,强化高端资源集聚发展;松山湖展现“创新城市”的东莞城市品牌,加快推进松山湖科学城、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滨海湾新区展现“未来城市”的美好蓝图,以土地整备、重大项目落地、制度开放为突破,高水平规划建设“一廊两轴三板块”总体空间格局,形成引领东莞未来 30 年发展的新增长极。

增强三个中心的联系紧密度,打造中心城区-厚街-虎门-滨海湾新区的现代服务廊道,中心城区-寮步-大朗-松山湖的科技创新廊道,滨海湾新区-长安大岭山-松山湖的先进制造廊道,引导优质资源和重大项目集聚布局,成为支撑城市发展的脊梁。

根据我市人口总量调控目标锚定住房建设控制目标,科学确定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总量以及年新增保障性住房占比。严控违章建筑新建,重点打击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以轨道交通引导城市产业和居住空间布局,加快推动 TOD、TID 建设,推进轨道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提高交通对人口的集聚和疏导作用。

科学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2025 年,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和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 90 万人、33 万人、22 万人、13 万人。2030 年,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和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 98 万人、42 万人、31 万人、20 万人。2035 年,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和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 104 万人、49 万人、39 万人、26 万人。

2025 年、2030 年、2035 年,幼儿园在园生规模分别达到 41 万人、45 万人、48万人。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公民办义务教育结构,推进名优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探索建立义务教育片区统筹机制,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提高基础教育国际化水平。支持办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鼓励莞港澳三地中小学校结为“姊妹”学校。

2025 年,千人床位数达到4.08 张,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3.04 人。2030 年,千人床位数达到 4.18 张,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3.2人。2035 年,千人床位数达到 4.39 张,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3.4 人。

明确中长期住房建设目标,推进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加大住房供应,扩大保障范围,不断提升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

2025 年、2030 年、2035 年,中心城区机动化公共交通分担率分别达到 60%、63%、65%以上。

加快轨道 1 号线建设,开展谋划新线路的前期工作,尽快形成城市轨道网络骨干,发挥城市轨道的公共交通骨干作用。

加快我市与穗深已形成共识的城市轨道线路的落实,加强与惠州市在城市轨道交通衔接的规划研究。

创新人口管理与公共服务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管理法规,将农村无证自建房出租屋的租赁行为纳入管理。

加大全市基本教育公共服务政策统筹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等适龄学生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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