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就农房改善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开展专项整治

“你作为镇农房办负责人,在审核把关镇农房工程拆迁农户申报材料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史某某、梁某某户违规领取进城安置补助,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工作失职,现对你进行立案调查。”日前,阜宁县纪委监委调查人员对该县新沟镇农房办主任李某宣布。

年来,阜宁县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农房改善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力攻坚、持续推进。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发现全县农房改善工作中信访举报较多,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冒名顶替、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问题在面上不同程度存在。从今年8月份开始,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市“一县一治理”活动中,以查办案件、群众满意为标准,将农房改善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列为民生实事“小切口”治理项目,紧扣突出矛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

深挖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会同住建、财政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重点镇区项目进展、存在问题跟踪督办,确保工作真推动、真落实,聚焦规划建设、农房安置、资金使用等11类情形,分类梳理形成问题线索并集中管理,梳理信访举报问题128条、12345台群众反映问题895条,对排查梳理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核查。严肃查处在农房拆除、丈量、复垦、建房等环节中优亲厚友,甚至收受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对失职渎职行为特别是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坚决彻查到底。

根据群众举报,县纪委监委对新沟镇从2016年至2020年五轮农房改善工程项目集中查核,对镇农房办负责人等10名涉及工作失职、违规安置、骗取资金以及冒名顶替、优亲厚友的党员干部集中立案处理,并进行通报,产生了良好的震慑效应。

严查贪腐问题。2017年以来,该县硕集社区何桥村1000多户群众康居工程实行整村推进,涉及4个安置点,面广量大,矛盾问题多,群众反映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明确第二纪检监察室专人调查督办,调查人员了解到有群众反映该社区何桥村经管员李某某存在挪用农房改善资金的问题线索。经过重点跟踪审查,在短时间内查清了李某某在具体负责村民购房款收取、结算工作时,擅自挪用购房款谋取个人利益的事实,还有涉嫌职务侵占等问题,2021年9月,李某某被采取留置措施,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查处涉及康居工程和农房改善工作问题18起,立案审查调查3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1人,诫勉提醒谈话16人。

健全长效机制。在做好查处案件的同时,该县还坚持标本兼治,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镇区、部门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系统梳理分析,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切实把农房改善工程打造成廉洁工程、放心工程、民生工程。

目前全县已改善农民住房条件4944户,其中新型农村社区改善447户,进城入镇购房改善3548户,原址新建翻建改善949户,省定任务完成率达100.93%,累计创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5个,新建新型农村社区2个。

“农房改善工程是党委政府推动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督和查处力度,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允许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和贪腐行为啃噬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阜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王怀亮的话掷地有声。(伏宜斌 朱月专)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