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印发意见 将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

10月28日,记者从湖南省住建厅获悉,《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已于近日印发。《意见》指出,将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对于新购或租赁(自持)存量非住宅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县按政策规定采取购房补贴、租金补贴、降低相关交易费用等方式予以支持。

据悉,《意见》自2021年10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1日。

可按“商改住”进行规划修改

《意见》明确,将严格控制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增量。对连续两个季度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除省、市重点招商项目和物流、加油加气站用地外,暂停新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挂牌出让。

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允许按规定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经批准可按“商改住”进行规划修改,并可适当降低商住配比。

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销售非住宅商品房向“售租并举”投资模式转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专业租赁公司,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运营库存非住宅商品房,盘活资产。

降低公寓居民用户使用成本

《意见》明确,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对于新购或租赁(自持)存量非住宅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县按政策规定采取购房补贴、租金补贴、降低相关交易费用等方式予以支持。

同时,降低公寓居民用户使用成本。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户,符合“一户一表”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由城市自来水公司、电网公司、城市燃气公司抄表到户后,用户可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等证件,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非住宅商品房金融政策坚持分类施策,鼓励银行机构结合中小微创新企业特点,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支持创新创业主体对非住宅商品房自持、租赁及运营的信贷需求。

观点

市场交易活跃度将明显提升

政策的出台,其实和市场上“公寓的降价潮”息息相关。

从9000元/降至6888元/!今年3月开始,长沙公寓市场就开启了“甩货模式”,到了10月,即便是市中心的江景公寓也降到了“7”字头……疯狂降价的背后,实际是公寓市场巨大的库存压力和较低的市场预期的结果。

据湖南中原地产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长沙内五区商务公寓库存为461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为36个月。长沙写字楼库存351万平方米,去化周期249个月。商业存量434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99个月。

“本次发文包含6个部门,包含财政厅和人民银行等,这也意味着后期的非住宅商品房的自持、租赁等,或有更实际的金融措施的支持。同时,对购房者而言,从水电、交易费用、租金补贴等多方面降低资金压力,有利于吸引更多观望者入市,加速公寓等产品的去库存。届时,预期将提升,交易活跃度将大大提升。”一位房企营销负责人表示。

在湖南世联行市场知识中心相关负责人看来,允许在建或待建项目“商改住”,盘活商业地产存量,有利于减轻房企压力,“力求实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允许在建房地产项目转型。这对于目前长沙去化时间长、库存高企、产品同质化严重的商办市场无疑是一剂强心针。但有一定门槛,一是要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按程序报批;二是只能适当降低商住配比。”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长沙内五区商业去化周期约7年,近年长沙纯商业地减少,但涉宅用地商业配比偏高,新政下,预计长沙未来土地供应将以纯住宅地或者低商住比地块为主,直接从源头上减轻商业去库存压力,也有助于提高房企的拿地积极性。(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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