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落实优惠政策五类行业三项社保费可阶段性缓缴

本报讯(记者孙建伟 通讯员张欣)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等五类行业实施三项社保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据悉,缓缴政策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部分。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并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根据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符合缓缴条件的单位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申请缓缴,系统自动审核,也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线下申请缓缴。

哪些单位有资格享受缓缴政策?据介绍,旅游业以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主要依据,其他行业类型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行业类型为主要依据。省社保经办机构已统一对符合缓缴范围的行业作出标识。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单位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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